2005-04-05 05:31:06圍牆上的貓

該死的...你說對了

我花了六年的時間終於領悟了一個道理。

世界上有種生物,叫做「同類」。他不適合豢養,沒有性別,禁止餵食愛情,必須間隔三至六個月以上才能再次進行實體接觸,平時若挹注共同興趣則其生命週期可延長。他不喜歡跟人撒嬌,討厭你纏著他,或對他表現出溺愛以及很瞭解他之行為,他與你在許多方面都相似,嗜好,價值觀,品味,說話的方式等,但他討厭你跟他很像,卻又喜歡找跟他很像的你抬槓,你有的性格特質他都有,你們的互動無法稱為友誼,該稱之為一種與生俱來的默契,那是一種生物本能,初期幾次接觸雙方都會因此而欣喜,那默契的極限叫做緣滅。他興致好的時候,會陪你天南地北一起共謀征服世界的計畫,他需要盟友的,而且需有人印證他的想法,但當他百無聊賴的時候,會希望你從地球上永遠消失,因為這是界只能有一個他。「同類」這種生物很稀有,一輩子難得幾枚,學名叫做「知音」,別名稱「85%的自己」。

這個道理就是:你永遠都找不到你一直找的那個人,即使誤以為找到了,你會發現這傢伙真討人厭,而且完全無法相處。

最後留在你身邊長長久久的朋友,沒一個是你頭一眼就很想認識的人,或是很想追求的對象,甚至你們之間的情誼是半推半就的:感覺還ok啦!他對我還不賴!這人還挺可取的!於是你們成了朋友,兩個八竿子打不著的人,心靈沒有太多的交集,彼此總是要不斷的訴說和解釋,然後慢慢的累積出一些默契,最好有相同的生活環境,效率會更高,這稱之為瞭解,漸化為某些方面的彼此依賴。而頭一眼就對上的人,直覺告訴你,他很接近你心中完美的標準,他就是你在找的,可是實際相處後會發現你們完全合不來,不是緣分未到,也不是你看走眼,沒有為什麼,就是這樣,同極相斥!而那些稀稀落落點綴著你生活的朋友,卻總是在你需要的時候出現,給予你適當的溫暖和關心,想借錢,想吐苦水,想排遣寂寞的,悉聽尊便,還會給你一句:沒什麼啦!我們是朋友嘛!當然,這得你付出代價。

我一直在找的那個人,其實永遠也找不到,他沒有藏起來,也不會miss掉,一直都存在著,因為那個人就是自己。但在這個真理明晰之前,我卻慣於愛上同類,以為就是他了,好熟悉、好親切,遇到無法相處時就把責任推給命運,是老天的捉弄,是性格的原罪,所以我會在錯的時間愛上錯的人造成錯的結果,安慰自己他不是那個對的人,他只是我人生的過客,彷彿如此便能釋懷。完全錯誤的命題,我卻執著於錯誤的指涉,進行錯誤的推演,繼續重蹈下一次的錯誤。你不瞭解,同類就是同類,不是自己,也不是朋友。多數人最後在無情的時間裡學會妥協,以為是一種靈魂的犧牲,將就自己留給一直陪在你身邊的那個人,想著:那就這樣吧。激進一點的或許會選擇孤獨或者繼續尋找,但你真的不懂,這才是這段追尋過程的原始路徑,結果已經在你心裡,打娘胎裡就烙上了。

而人就是在不斷地矛盾與衝突之中推翻,重建,毀滅,重生,於是生命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