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2-20 04:27:28May
當東方遇上西方(系列二)
以父之名
有一部春暉的電影,叫做「中央車站」,當時在台大的活動中心試映,為了控制人數和品質,和學生造成很大的衝突。最後春暉的工作人員發了名片,請那些死都不肯離開活大的學生到春暉一趟,他們特地為這些難纏的小朋友放片子。
這部巴西片,那個老女人入圍了奧斯卡,造成巴西歷年來的電影大事,全巴西都認定老女人一定會得獎。老女人最後敗在穿著粉紅色醜禮服的葛蕾斯派特羅手上。
如果說「莎翁情史」有什麼比「中央車站」厲害的地方,大概是葛蕾斯派特羅至少露了兩點,這個老女人就算露三點也幹不掉這個賣弄一口英式英文腔的扁女人。
這部巴西片裡,裡面有個奇怪的地方,當年讓我很好奇,就是小男孩家人的名字。
一個叫「耶穌」,好像另外一個叫「摩西」還是「約書亞」?
事實上,是很多人用聖經的名字命名,但多數是「約伯」、「彼得」、「保羅」之類的。
但是命名「耶穌」?這實在太奇怪了!
我當時還自己胡亂揣測,小男孩要找家人,也是一種信仰上的追尋,最後找到他叫做「耶穌」的家人!
沒想到多年以後,我竟然在哥國,遇到了兩個叫做「耶穌」的男人。
以後有機會,應該查查台灣人的名字,有沒有叫做「林默娘」?「關雲長」?「孫悟空」?「諸葛亮」?
事實上,西方社會對於自己名字的看重,我覺得是遠超過東方人的。
他們很無法理解,我們竟然可以隨意取個西文或英文名字,不高興還可以隨意換掉。
日本志工在這邊還是用他們的日文名字,但是台灣來的人,都是自己選個西文名字用。他們很詫異我們的護照上的名字裡,竟然沒有他們平常叫慣我們的西文名字!
對他們而言,名字只有一個,爸媽給的那一個,這一生這個名字就是跟著自己。
在哥國,醫院生下小孩的老媽,就和幾個人討論一下,便給小孩起了名字!
當我告訴這些西方人,我的名字中間那個字是照祖譜排的,當家族有人去世,光看名字就可以知道輩份!他們覺得很新鮮!
最可笑的是,台灣人給小孩子取名字,很多人還會花大錢去算命看筆畫,當覺得命不好時,還會改名字,看看可不可以換個命運!?
如果換字可以換個命,從此飛黃騰達,為何那些人還在擺攤子,等著這些傻瓜上門送錢?他們早住進鴻禧山莊了好嗎?
這對把自己名字看成名譽的一部份的西方文化是很不可思議的。
有部電影叫做「以父之名」,當年我看電影時還很小,不太能理解為什麼這個坐了很多年冤獄的男主角,會在多年後翻案,走出監獄時,激動的大喊:「in my father name」!
如果是台灣電影,我可以想像,兒子會大叫:「爸爸!我終於做到了!爸爸!我就要回來了!」
這跟老爸的名字有什麼關係?
在西方文化裡,名字甚至代表著能力、榮譽和尊嚴。
當你呼喊一個名字時,這些隨之的附屬品,是可以轉移的。
大家應該看過「哈利波特」吧!?
裡面神秘兮兮的,有個不能被提及名字的大妖怪!
這在東方的神話故事裡是不會出現的,牛魔王、閻羅王、白骨精、蜘蛛精、狐狸精,你愛怎麼罵就怎麼罵!
最近在看「魔戒」,裡面的名字的力量更是一覽無遺。
當你很無力卻又要對付大壞蛋時,你可以用精靈的名字命令這些醜怪退下!
這實在太容易了!我只要抓住精靈女王的名字,應該就可以橫行無阻了!
我一直覺得這跟西方的宗教信仰有關!
耶穌靠著上帝的名治病,靠著上帝的名賜福,靠著上帝的名赦免罪。
在台灣,廟公不會對著一個人說:「我以三太子的名字,賜你一家平安賺大錢!」
「名字」在東方神明裡,沒有這麼大的力量!
無法光是用神的名字,你就可以行神蹟,乩童至少還必須請神來附身才行!
薇諾那瑞德曾經演過一部片子,內容是講三百年前英國燒死不少被指控行巫術的人!
事實上,這些人只要簽個名字,在那些教士面前認罪悔改,就可以不被燒死!
連恩尼遜因為拒絕薇諾那瑞德的求愛,被指控後,最後一條小命不保。在片子最後,他哀求這些人,讓他保有他的名字!
「你可以取走我的生命!但請你至少讓我留下我的名字!」他哭喊著死不肯簽名。
說實在,簽個字,認個錯,既可以保住性命,還可以洗淨罪!
不算是個賠本生意!
這些死不簽名的人,還包括一個大名鼎鼎的聖女貞德!
當我看到盧貝松拍的「聖女貞德」,我是真得蠻佩服他的,他不但有想像力,
而且花樣百出,每次的作品都有驚喜!
這部片子的最後,教廷要貞德認罪,承認自己是個行巫術的女巫,
這段的衝突十分精彩!
貞德不願意在死前沒有一個告解,因為沒有告解,便沒有赦免,
沒有得到神的赦免,貞德會進不了天國!
教廷告訴貞德,妳簽名認罪,我就聽妳告解,
貞德簽了名以後,神告訴她:「妳簽了名,這表示你不認我!」
等貞德簽了名,教廷得意洋洋的告訴英國人,
「現在貞德屬於你們的犯人,不屬於我的!」
這些為教廷工作的人,也深怕燒了貞德後,會下地獄!
對貞德而言,沒有什麼叫做:「好死不如賴活」、「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她一旦簽名承認自己是個女巫,而不是「奉上帝的名」和英國人交手打仗,
她便是背叛了她的信仰,以後會下地獄。
但是東方呢?
東方是個多神的國度,
很多人是每個神都拜,今天三太子忙,無所謂,我還有觀世音菩薩!
台灣在迷大家樂時,
很多人求號碼不得而毀廟,弄得很多土地公沒地方住!
今天我簽個名,說我不認觀世音菩薩也沒啥大不了!
我不會被燒死,而且我還有地藏王!
你不給我明牌,我還可以求別的神明給我一個明牌!
好友劉小雯覺得:台灣這種對神明的勢利態度,真是太健康了!
「因為這種信仰不會傷害人,把神像搞毀出出氣,總比拿炸彈去炸人家好!」
名字,在東方和西方,真是太不一樣了!
有一部春暉的電影,叫做「中央車站」,當時在台大的活動中心試映,為了控制人數和品質,和學生造成很大的衝突。最後春暉的工作人員發了名片,請那些死都不肯離開活大的學生到春暉一趟,他們特地為這些難纏的小朋友放片子。
這部巴西片,那個老女人入圍了奧斯卡,造成巴西歷年來的電影大事,全巴西都認定老女人一定會得獎。老女人最後敗在穿著粉紅色醜禮服的葛蕾斯派特羅手上。
如果說「莎翁情史」有什麼比「中央車站」厲害的地方,大概是葛蕾斯派特羅至少露了兩點,這個老女人就算露三點也幹不掉這個賣弄一口英式英文腔的扁女人。
這部巴西片裡,裡面有個奇怪的地方,當年讓我很好奇,就是小男孩家人的名字。
一個叫「耶穌」,好像另外一個叫「摩西」還是「約書亞」?
事實上,是很多人用聖經的名字命名,但多數是「約伯」、「彼得」、「保羅」之類的。
但是命名「耶穌」?這實在太奇怪了!
我當時還自己胡亂揣測,小男孩要找家人,也是一種信仰上的追尋,最後找到他叫做「耶穌」的家人!
沒想到多年以後,我竟然在哥國,遇到了兩個叫做「耶穌」的男人。
以後有機會,應該查查台灣人的名字,有沒有叫做「林默娘」?「關雲長」?「孫悟空」?「諸葛亮」?
事實上,西方社會對於自己名字的看重,我覺得是遠超過東方人的。
他們很無法理解,我們竟然可以隨意取個西文或英文名字,不高興還可以隨意換掉。
日本志工在這邊還是用他們的日文名字,但是台灣來的人,都是自己選個西文名字用。他們很詫異我們的護照上的名字裡,竟然沒有他們平常叫慣我們的西文名字!
對他們而言,名字只有一個,爸媽給的那一個,這一生這個名字就是跟著自己。
在哥國,醫院生下小孩的老媽,就和幾個人討論一下,便給小孩起了名字!
當我告訴這些西方人,我的名字中間那個字是照祖譜排的,當家族有人去世,光看名字就可以知道輩份!他們覺得很新鮮!
最可笑的是,台灣人給小孩子取名字,很多人還會花大錢去算命看筆畫,當覺得命不好時,還會改名字,看看可不可以換個命運!?
如果換字可以換個命,從此飛黃騰達,為何那些人還在擺攤子,等著這些傻瓜上門送錢?他們早住進鴻禧山莊了好嗎?
這對把自己名字看成名譽的一部份的西方文化是很不可思議的。
有部電影叫做「以父之名」,當年我看電影時還很小,不太能理解為什麼這個坐了很多年冤獄的男主角,會在多年後翻案,走出監獄時,激動的大喊:「in my father name」!
如果是台灣電影,我可以想像,兒子會大叫:「爸爸!我終於做到了!爸爸!我就要回來了!」
這跟老爸的名字有什麼關係?
在西方文化裡,名字甚至代表著能力、榮譽和尊嚴。
當你呼喊一個名字時,這些隨之的附屬品,是可以轉移的。
大家應該看過「哈利波特」吧!?
裡面神秘兮兮的,有個不能被提及名字的大妖怪!
這在東方的神話故事裡是不會出現的,牛魔王、閻羅王、白骨精、蜘蛛精、狐狸精,你愛怎麼罵就怎麼罵!
最近在看「魔戒」,裡面的名字的力量更是一覽無遺。
當你很無力卻又要對付大壞蛋時,你可以用精靈的名字命令這些醜怪退下!
這實在太容易了!我只要抓住精靈女王的名字,應該就可以橫行無阻了!
我一直覺得這跟西方的宗教信仰有關!
耶穌靠著上帝的名治病,靠著上帝的名賜福,靠著上帝的名赦免罪。
在台灣,廟公不會對著一個人說:「我以三太子的名字,賜你一家平安賺大錢!」
「名字」在東方神明裡,沒有這麼大的力量!
無法光是用神的名字,你就可以行神蹟,乩童至少還必須請神來附身才行!
薇諾那瑞德曾經演過一部片子,內容是講三百年前英國燒死不少被指控行巫術的人!
事實上,這些人只要簽個名字,在那些教士面前認罪悔改,就可以不被燒死!
連恩尼遜因為拒絕薇諾那瑞德的求愛,被指控後,最後一條小命不保。在片子最後,他哀求這些人,讓他保有他的名字!
「你可以取走我的生命!但請你至少讓我留下我的名字!」他哭喊著死不肯簽名。
說實在,簽個字,認個錯,既可以保住性命,還可以洗淨罪!
不算是個賠本生意!
這些死不簽名的人,還包括一個大名鼎鼎的聖女貞德!
當我看到盧貝松拍的「聖女貞德」,我是真得蠻佩服他的,他不但有想像力,
而且花樣百出,每次的作品都有驚喜!
這部片子的最後,教廷要貞德認罪,承認自己是個行巫術的女巫,
這段的衝突十分精彩!
貞德不願意在死前沒有一個告解,因為沒有告解,便沒有赦免,
沒有得到神的赦免,貞德會進不了天國!
教廷告訴貞德,妳簽名認罪,我就聽妳告解,
貞德簽了名以後,神告訴她:「妳簽了名,這表示你不認我!」
等貞德簽了名,教廷得意洋洋的告訴英國人,
「現在貞德屬於你們的犯人,不屬於我的!」
這些為教廷工作的人,也深怕燒了貞德後,會下地獄!
對貞德而言,沒有什麼叫做:「好死不如賴活」、「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她一旦簽名承認自己是個女巫,而不是「奉上帝的名」和英國人交手打仗,
她便是背叛了她的信仰,以後會下地獄。
但是東方呢?
東方是個多神的國度,
很多人是每個神都拜,今天三太子忙,無所謂,我還有觀世音菩薩!
台灣在迷大家樂時,
很多人求號碼不得而毀廟,弄得很多土地公沒地方住!
今天我簽個名,說我不認觀世音菩薩也沒啥大不了!
我不會被燒死,而且我還有地藏王!
你不給我明牌,我還可以求別的神明給我一個明牌!
好友劉小雯覺得:台灣這種對神明的勢利態度,真是太健康了!
「因為這種信仰不會傷害人,把神像搞毀出出氣,總比拿炸彈去炸人家好!」
名字,在東方和西方,真是太不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