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25 20:29:00小妖

愛與喜歡與習慣



一直覺得,愛與喜歡是不同的。愛包含了對方的一切,精神的,物質的,是一種植根於物質基礎上的情感。而喜歡,似乎更適合於還未真正走入社會的人們。比如學生。那是一種植根於精神礎上的情感,不圖錢不圖勢的,至少大部分學生都是這樣(我不否認有部分學生是利己主義的虛偽情感,我已經見識到了)。所以,我不敢說出“愛”字,只有“喜歡”。

以為自己是一直喜歡他直到現在的,感情由淡轉濃,又由濃轉淡,但一直都在,一直以為自己是如此。小學時候,上課忍不住頻頻回頭看他。初中時候,邊聽張信哲邊想他。高中時候,邊想他邊聽班得瑞。直到高考結束將要各奔東西,這才用e─mail向他表白,最終落得個“距離太遠,感覺已淡”的下場。

早已料到會是這種結果,倒也不覺得十分悲哀與凄慘。只是,腦中之他揮之不去,便認定,自己還是喜歡他的。不曾想,或許,只是自己已將想他變成一種習慣而已。

習慣在落雨的日子,在聽輕音樂的時候,想他。重覆幾個同樣的畫面。只因多年未見,想像不出他會在怎樣的場景中以怎樣的表情做出怎樣的動作。只能反覆回憶,回憶曾經出現在我的視野範圍內的他的模樣。

習慣了,真的。我肯定我是喜歡過他的,只是,我真的不知道這種喜歡,是在幾時變成了一種習慣。

忽然覺得恐懼。這種習慣,就像毒品,讓我上了癮,不知不覺如此這般地持續了這麼多年。

累了,真的。一份永遠得不到的情感,何至讓自己如此,真是賤。

大學一年了。很多曾有和我類似經歷的朋友都陸續有了另一個人。而我,心智也和從前不一樣了,看透了這種習慣,嘗試著改變,雖然很難。我同朋友說過,我不會為了他而放棄自己的幸福,我會重新找到一個人,然後用對他的情感埋葬掉那毒藥般的想他的習慣。我想我可以做到的。

想到一句話:初戀往往是酸澀的,不可能完美。我想我是夠早熟了吧,小小年紀,自以為暗戀了他近十年。罷了,不管怎樣,我想,最重要的還是尋找到自己真正的現實中的幸福,而不是沉迷在想他的習慣中,溺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