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17 13:53:30☆︴富仔﹋★愛搗蛋ζ
告別這一段戀情
妳過去的種種.我都可以不計較
到頭來.我還是要面臨這段戀情
妳問我是不是還在喜歡前女友
是不是還望不掉她!也許吧!!
我要的是一個不愛玩乖巧的女孩
我說過了.我臨願養一個殘障
也不養一個愛玩的女人
妳思想很成熟.但是你做法不理智
妳太多人追求.妳又不好意思拒絕
那我只好跟你說聲:分手!!我也不好意思
妳真的很誇張.我不喜歡的妳全都犯過
1.剋藥(吸毒)
2.墮胎(1次流產.1次墮胎)*不尊重生命*
3.沒耐性
4.愛玩(跑夜店)
5.抽煙(女生抽煙對身體子宮傷害很大)
6.喝酒(久乃是穿腸毒藥)
7.講不聽(為妳好.妳卻說我多嘴.吃了很多虧)
8.任性
9.脾氣差
10.年紀差我六歲
11.叫妳別做你還做(還被抓到警察局)
12.太多人追求(妳的反應不是拒絕.而是當朋友)
13.提親(如果你跟那個男生沒關係她幹馬要去提親)
14.欺騙(妳欺騙我太多太多次了)
這都是你犯過個!!也許我自私!!
但是我在挑我的另一半!!
我不喜歡我的另一半是這樣的人
每個人都是自私的
妳的朋友圈是我認識中最複雜的
勝制比男生更加複雜...
跟你說啦!在我們剛在一起時...
已經太多太多人說我們不適合了
一定會分手的!而且很快!!
不是我太信他們.他們都是心理學的
不到一個月.妳突出分手...
原因是:因為我不常陪妳
在那一刻我早就該斷乾淨了
妳自己想想看你跟我說過幾次對不起
已經超過10次了!!妳犯了那麼多的過錯
我還是原諒了你!我已經對你很仁慈了!!
我沒有玩妳.你也沒玩我!
我們的分手原因:因為你心定不下來!!
請你別哭泣.勇敢一點.我已經跟你說過了!!
自己做的事就別後悔
上面說的事.一而在再而三的犯
一直請求原諒也不是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