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17 13:53:30☆︴富仔﹋★愛搗蛋ζ

告別這一段戀情

妳過去的種種.我都可以不計較

到頭來.我還是要面臨這段戀情

妳問我是不是還在喜歡前女友

是不是還望不掉她!也許吧!!

我要的是一個不愛玩乖巧的女孩

我說過了.我臨願養一個殘障

也不養一個愛玩的女人

妳思想很成熟.但是你做法不理智

妳太多人追求.妳又不好意思拒絕

那我只好跟你說聲:分手!!我也不好意思

妳真的很誇張.我不喜歡的妳全都犯過

 

1.剋藥(吸毒)

2.墮胎(1次流產.1次墮胎)*不尊重生命*

3.沒耐性

4.愛玩(跑夜店)

5.抽煙(女生抽煙對身體子宮傷害很大)

6.喝酒(久乃是穿腸毒藥)

7.講不聽(為妳好.妳卻說我多嘴.吃了很多虧)

8.任性

9.脾氣差

10.年紀差我六歲

11.叫妳別做你還做(還被抓到警察局)

12.太多人追求(妳的反應不是拒絕.而是當朋友)

13.提親(如果你跟那個男生沒關係她幹馬要去提親)

14.欺騙(妳欺騙我太多太多次了)

 

 

這都是你犯過個!!也許我自私!!

但是我在挑我的另一半!!

我不喜歡我的另一半是這樣的人

每個人都是自私的

妳的朋友圈是我認識中最複雜的

勝制比男生更加複雜...

 

跟你說啦!在我們剛在一起時...

已經太多太多人說我們不適合了

一定會分手的!而且很快!!

不是我太信他們.他們都是心理學的

不到一個月.妳突出分手...

原因是:因為我不常陪妳

在那一刻我早就該斷乾淨了

妳自己想想看你跟我說過幾次對不起

已經超過10次了!!妳犯了那麼多的過錯

我還是原諒了你!我已經對你很仁慈了!!

我沒有玩妳.你也沒玩我!

我們的分手原因:因為你心定不下來!!

請你別哭泣.勇敢一點.我已經跟你說過了!!

自己做的事就別後悔

上面說的事.一而在再而三的犯

一直請求原諒也不是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