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22 13:40:32

百態(十二) 公平

  時歷二日的徒手攀山速度賽,三甲終於誕生。正當冠亞季軍抱著獎杯互相道賀之際,左手裝有義肢的「鐵臂人」來了。冠亞季軍即時收起笑容,一面不屑的態度談起來
  甲:「真替其他參加者不值,要是他們也有鐵臂,就一定可以得到第四名。」
  乙:「頭十名也有獎金哦~」
  丙:「有了獎金,不單鐵臂就連鐵腳也可裝上啦!」
  甲:「要是有了鐵手鐵腳,冠軍就有如探囊取物般容易啦。反正攀山時不需用力。」
  乙:「那我們該怎麼辦?」
  丙:「還不把獎杯溶了,打做好幾對手腳...」
  三人嘻嘻哈哈譏笑起來。
  人云亦云,其他參賽者發覺「鐵臂人」太奸詐了,就向比賽大會投訴。大會展開十多次會議,最終裁定「鐵臂人」犯規,需要在比賽成績上作懲罰性加時七百二十分鐘。理由是「鐵臂人」在比賽時使用附助用具。
  「鐵臂人」收到消息後,慘然苦笑:「大會真是公平得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