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28 00:16:00이신

被遊戲的愛情,不叫愛情(上)

那天,有幸跟親愛的小弟喝杯咖啡,本來兩人是想在咖啡廳喝杯咖啡看看咖啡廳附的娛樂雜誌。只是一如我預料的,人不少,雜誌不多,還好我自備了本商業周刊,倒是我小弟,由於狀況出乎他的意料,而他也是不干寂寞的人,所以,他成了會發聲的娛樂雜誌,我原本要看的商業周刊也得收起來,讀起了有聲音書,而且還能互動哦。


我問他,他到底交往過幾位女生,他說他交往過的到現在,只有兩位,一位兩年,一位兩個星期。才聽到這,我忍不住為他豎起大姆指,時間的長短如此懸殊及數目不多,我大膽假設,他很清楚適合自己的。

我忍不住好奇,只有兩個星期是什麼情形。
他說,她家很有錢,若娶她可少奮鬥三十年的那種。但,她很妙。他說,她父母長期在外,她回家懶得開燈,所以就找手電筒,但又會被地上的東西絆倒。又說,她想過用窗戶的開關來使自己的頭、身分家,以求死。還說,她有次在游泳池畔暈倒,他問她還好吧,她說,還好,只是遺憾沒能拍攝下來。

小弟說她妙妙妙;我想,她只是缺了一盞燈,一盞能照亮她、溫暖她的燈。

小弟說她之後又交了一個痞子,但沒多久就分手了。後來那個痞子再交了一個女友,他們在一起很久。

我覺得她的一切行為都很合理,尤其是正值青少年的她,對離自己開燈還有段距離,她找尋的不一定是愛情,而是一盞能與她分享的燈。她短暫的借用每一盞燈,也為短暫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