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01 18:03:27撰夜

陽光

  也許是對自己沒什麼自信的緣故,我一度喜愛黑夜勝過白天。

  總覺得白天的明亮,會放大、清晰所有的東西,不管好的還是壞的。會讓我有種無所遁形的感覺。就連冬季的暖陽也是如此,就更甭提酷暑中,那常常熾熱得令人發暈的烈日了。
  所以儘管我愛極了晴空的藍、微雲的白,還是無法坦然接受陽光的洗禮。
  更何況,白天還有幾近一半的國人都避之唯恐不及的的東西-紫外線。我也是其中的一份子,即使已貢獻了不少白花花的銀子給防曬油公司,暴露在陽光下的時間一久,還是會感到不安。
  所以即使陽光可以說是萬物生命的泉源,我對她的好感度卻依然無法提升。

  黑夜卻不然,月色總可以朦朧任何她覆蓋住的東西,一切都變的比白天溫柔、讓人自在,缺點都被模糊。也許這是夜景受歡迎、和燈光昏暗的餐廳適合約會的原因。
  當我們所處的這半球背對太陽時,只剩下光會在闇色中被突顯。提到這總讓我想到高雄的城市光廊。還記得在那裡面時,微涼的晚風拂過坐在高腳椅上的我(我沒有點飲料,小氣的傢伙),也彷彿吹動了那五光十色,我好像可以看到五顏六色的光線隨著風的帶領,在黑暗中翩翩起舞。或許有人會覺得我想太多,但那種感覺真的會令人迷醉。我真的很喜歡在黑暗中繽紛的光線。


  過了這麼久,白晝依然放大、清晰所有的東西,不管壞的還是好的。我依然喜愛夜晚,但我卻也開始喜歡白天。因為我看見了,在那個和煦的午後,一束束懶洋洋的金黃陽光灑落在你身上,清晰了--
  你那張過分燦爛的臉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