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08 09:23:47守真

我好喜番你已然成為最高級

真的很奇怪,對我而言,
關於欣賞、喜歡、愛的定義,一直都是非常分明的。

欣賞是對那種不是很熟識的人因為欣賞他的某些特質,
所以會將他定義為欣賞,不論最後有沒有成為朋友,情感建立於欣賞的基礎上。

喜歡,是經過互動後,所建立而出的情感。
喜歡伴隨著喜歡跟這個人說話、相處,
喜歡是一種溫和的感情,沒有占有只有分享與陪伴。
喜歡就像朋友一樣,沒見面不會全身不對勁,見面時不會血脈噴張…
只是就很開心,但不會再三回味…..

而愛,就複雜許多。對我而言愛這個字眼,帶著一種宣示的意味。
我愛某某人,我愛某某事務,當說出口就代表,這個愛足以與自己畫上等號。
已然將所愛的與自己的生命擺放占據非常重要的地位,
也意味著沒有了這份愛,自己的心也死亡了一大半......
愛,有寬容、有給予、有分享但也有獨享、有宣示、有佔有
愛可以令人飛上雲霄,也可令人墮落深淵。

最近,我發現我對於這三者之間有更深一層的認識。
這三個形容詞的定義未曾改變,
只是我發現了一個更棒的形容詞,來說明我們夫妻之間的情感。

“我好喜番你”
常常這樣跟山說”我好喜番你",
我覺得”我愛你”已經不足以形容我對他的感情,
我對他已不須宣示主權、不需獨享獨佔,
他已經是明明白白的就成為了那樣的真實。
這份感情不再是像害怕某一天會消失不見的那樣的濃烈,
也不怕如夢般的愛情從最美的地方漸漸消失。
我已經了解,我所追尋的歸屬與那永恆的定義,我已經遇見了。
雖然山從來就不曾發誓與允諾,
不曾誇張的保證要給我多麼美好的未來與生活,但我知道我已經到了。我已經到了…….我已經到了…..

雖然生活中每日的行程可以說是一成不變,早上幾點起床出門、要搭幾點的車、中午幾點吃飯、幾點下班回家,幾點上床睡覺,每天每天都這樣的過去。
但當我想起了山,心中還是非常肯定,曾經的風風雨雨是為了要與他相遇。
不論傷痕多深、曾經多痛,已然成為現在這一幅幸福的風景。

而”我好喜番你”,已成為我心中最高級的形容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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