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21 03:00:40流浪貓>^。^<
「妨害家庭罪」??
我不是台灣人,小凱也不是,也有一點慶幸,我們不是。
我不是挺中國,請放心!我跟現今新生代一的那些小學生一樣,回歸9年,仍高呼「我是香港人」!
看報紙,說台灣有這樣的一條法例,「妨害家庭罪」,該法第239條指出,有配偶與人通姦,處一年以下有期徙刑。
如果是台灣人,我的小凱豈不是好危險!-_-"
精神上的交流,到底又算不算通姦呢?
但...即使要坐牢,我也不理;即使全世界都鄙視我,只要你仍對我不離棄,我還是要愛你,即使全世界都跟我為敵又如何?即使要我失去一切又如何,我還是只要愛你。
我不是挺中國,請放心!我跟現今新生代一的那些小學生一樣,回歸9年,仍高呼「我是香港人」!
看報紙,說台灣有這樣的一條法例,「妨害家庭罪」,該法第239條指出,有配偶與人通姦,處一年以下有期徙刑。
如果是台灣人,我的小凱豈不是好危險!-_-"
精神上的交流,到底又算不算通姦呢?
但...即使要坐牢,我也不理;即使全世界都鄙視我,只要你仍對我不離棄,我還是要愛你,即使全世界都跟我為敵又如何?即使要我失去一切又如何,我還是只要愛你。
不要亂把"愛"字掛嘴上
啥是愛呢
與有老婆的男人在一起
這叫愛嗎
當妳離開他後
交到另一位男人時
妳也是說我"愛"你嗎
萬一妳到結婚前交了五位男人
難道都說這個我"愛"你嗎
那麼這個"愛"就不是"愛"了
那是啥呢
那是亂"愛"
比我的博愛
那真的更糟
妳說是不是呢
所以"愛"不要亂想
更是不要亂"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