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19 00:05:30大蘋果

負責任的勇氣

這幾天,又發生了台鐵火車出軌的意外。這次是「人為」的破壞,同一地點已經好幾次發生類似的事了,不過這次的意外使得火車車廂翻倒之外,還帶走了一條人命。許多新聞台不斷把茅頭指向台鐵,因為最近一連串台鐵的疏失與意外,讓大家覺得是不是這個古老的團隊出了問題?但我更想問的是,破壞的人,知不知道自己已經是「劊子手」,雖然沒有親自拿刀殺人,但人確實因他而亡。
從報導中看到,這個嫌犯似乎對台鐵很不滿,現場留下的文字或許想說明他很憤怒才會如此做,又是一個白米炸彈客的翻版!但我認為,這實在不是理由。有冤屈,應該要循正常的管道來申訴、說明,而非引起公共危險事件來引發注目,否則,陪著受害的廣大民眾何其無辜?即使最後他的冤屈得以伸張,那他是否要負責冤死或受傷民眾所承受的一切呢?
負責任的勇氣是,想清楚自己在做什麼,為自己的一切後果負責與承擔,同時不引發新的問題與困擾(無論是對自己或對別人)。現在很多人,只想著自己心上的怒氣,所做的行動只是發洩情緒,而不是解決問題。怪不得我們的新聞永遠都是重複同樣的事件,而大家看了也只會學習錯誤的方法,永遠無法以負責任的勇氣去面對!

如果問你,破壞鐵軌想申冤的人和拿刀殺人的人,哪一個比較可惡?
於情,我同情破壞鐵軌的人,他有冤屈才如此做,
於法,我不想容忍破壞鐵軌的人,因為他的舉動,牽連無辜的人受害,而人命是無法償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