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07 21:46:19yeupkitoki

交集後錯過 錯過後交集(1)

翻著總公司提供的簡介投影片的時候,才赫然發現,原來:我與他(姑且稱之為台中人吧),都隸屬於同一個企業;而各自分屬於不同的子事業單位。

其實這樣的驚奇老早就要出現了,只是我發現得太晚。──因為進入公司之後,多多少少會聽到一些子公司的名稱。但對我來說,我多把那些名稱,當作是一般單純的名詞看待,不做任何形容詞或副詞等的聯想。

是那一天比較有充裕的時間看投影片吧?或是手裡的咖啡也讓人有了短暫的放鬆;所以當我看到那一家子公司的名稱時,才「恍然大悟」地察覺出,我竟與他都屬於一家相同的總公司。雖然我在台北,他在中部。

這樣巧合的關聯性,倒是令人有點扼腕。因為有過交集的兩個人,在錯過之後,卻用這樣的方式重新有了交集。

他的姓、我的名,都滿特別的;因此沒有「認錯人」之虞。或許,哪一天,我可以在成功為公司申請到技術專利的幕後推手名單中再次與台中人交會;也有可能,台中人在拿到我們子公司的簡介時,在採訪文字的作者群裡,又遇到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