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25 08:38:50 小艷

爽。

用心的事物,自然會彰顯出價值,時間越久越迷人。
做人如此,做事如此,愛情如此。


伍佰演唱會3小時的尖叫、狂跳、不停的揮手與大唱,超過我數年來運動量;是的,除了做愛,我從不運動,很偶而偶而的逛街與停車走很遠那種,對我來說叫不得已。

我愛伍佰,我愛神木,我愛「愛你一萬年」!
還有一定要感謝小貝。

希望陳晏縈早點活出艷遇氣魄,做真正的艷遇人,拜託,我們裡面沒什麼榜樣,做給他們看吧,各位。


這個演唱會對我來說,是難忘的一日,難忘的場景。
一生都會深深印在我的回憶裡。


其實,站在舞台上,是很爽的。
PUB與愛樂那幾年我一直這麼感覺。


人生對我來說是最重要的表演,整個人生就是我的舞台。
那是開始認識自己之後才體會,因為做人是長久的,出名只是一時的。

就像我自介裡說:「我不在意別人對我的評價,我只在意我做了什麼。」
在舞台上,自己演的爽是最重要的。


畢竟,人生以服務為目的,但以「爽」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