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25 06:50:30
小艷
收視祭典。
這週以來我經歷了很大的風波。
的確是過了幾天難熬的日子。
媒體問我:
「妳才24歲就經歷了女人一生大部分的歷程、又要工作又要帶小孩,不是很辛苦嗎?」
我卻想問:
「妳們這樣亂掰亂扯誤會報導一個24歲的女生,扭曲她的價值與努力,你們不會良心不安嗎?」
我曾遇見幾位盡量客觀、直接而釋放善意的記者。
他們都是跟我個人深入瞭解並對談過的。
但這段風波中報導我的記者有的年紀跟我差不多大至少也都長我幾歲。
學校沒有教過你們要為自己的良知與社會責任做出是非判斷和公正嗎?
媒體有絕對的新聞自由,但那是針對事實和證據,不是靠猜測跟誇大來叫做自由。
法律中有一條,明訂「自由」:「自由是以不妨礙他人的自由為自由。」,包括不傷害別人。
我非常尊重媒體採訪的自由,平常看報看到不願意接受採訪或者拒絕媒體拍照的藝人,我都會認為那樣不專業。
所以不論每一個報導或採訪或通告,我都會盡量挪出時間配合,一方面記者工作很辛苦,一方面我尊重他們採訪的自由。
身為藝人或公眾人物,的確有他們該被檢視的部分,但媒體呢?
媒體會報導別人、批評別人,有真正反省過自己嗎?
收視率絕對是很重要的東西。
但若要我為了收視率或賺錢去出賣自己或者犧牲誰,甚至不客觀公正的欺騙社會大眾:「這是個好產品,這是好作者,這是好XX......」,打死我也不會這麼做。
我承認賺錢很辛苦,要養小孩很辛苦,要照顧好自己、孩子與家庭也很辛苦,但就算再苦我也不能變成一個盲從的人,並且傷害別人。
也許很多人認為新聞或曝光可以幫我打書的知名度,但這些東西對我而言,太虛無而可惡。
對一個我而言,衍生出我的小孩、父母、男友與一堆支持我的、一路辛苦堅持夢想道路的網友與同伴,一個負面又充滿胡謅的新聞和大帽子扣在我的身上,不要說對我,但對以上這些人,都是很大的傷害。
他們也要對他們的朋友、網友、家人解釋這些問題,那種革命情感一旦被污染而擴散,是一種可怕而悲憤的情懷。
說到工作,我因此大概損失了很大的案子,很好的機會,接下來的每一步路都有一個今日的標籤存在。
媒體還用大標下了「網路性愛女作家—小艷」,我實在很納悶,到底什麼時候我寫過性愛文章?並以此為業?媒體又說我們艷遇堂網站放我們的商品與性愛文章和討論,我實在也懷疑,到底他們在哪裡看到的,怎麼我與堂員們都不知道?
我在網路上被廣泛流傳的文章,都是「生存的價值」這類的文章,當我這週疲累的風波下來,想起並又看到有別的網友跑來說我的「生存的價值」拉了她一把,還有網友以此為暱稱,更有人拿給父母看,讓很多人都有所感想,我必須說,從以前到現在,我點閱率最高、轉寄最高的這些文章,都是生命意義一類、信仰與希望、熱情與正面思考的東西!
我實在不明白到底媒體能離譜到什麼境界?
有了箭靶就拼命打,也沒搞清楚你打的是有血肉的民眾還是目標?
我並不是第一次出書了。
第一次出書的時候,我在實體上面才真正默默無聞。
如果要藉此炒新聞、賣書,那個時候我才應該要這麼做。
我自己帶孩子、工作並有了小小名聲,也做出一點成績,這種時候我來打自己嘴巴,只是為了宣傳還是曝光,那我不如打電話給蘋果日報說我要跳樓,隔日能登在社會版頭條那還有道理。
誰無父母?
我有孩子,我也是父母,我的孩子發生這樣的事情,我的父母情何以堪?
朋友勸我勿再發言、低調一陣子。
而我還是寫了這篇文章,並上該媒體面對這新聞,那就是我認為我真正該做的事情。
如果因為任何一件事情改變了作法,那一定是這作法最恰當,如果因為任何一件事情我改變了初衷,那就是我不對了。
堅持之路之所以難走,是因為人生很長。
光是一天下來的大量負面消息,我已經很難受,而我的人生還有這麼的長。
我辛苦嗎?不辛苦,只要我做的到,熬的過去,一點也不辛苦。
而同樣的我也該反省這件事情始末我自己沒有處理好的問題和我的言行。
但我絕不因此變成一個無聲的傢伙,也不會沮喪或放棄。
一路都這麼走過來了,孩子也生了,長得這麼好,艷遇堂也開始有聲色,我自己都能用健康的態度面對我曾遭遇的一切,沒什麼好埋怨的。
因為那是我自己選擇的,我要寫會讓人誤會的事件,我就該承受可能帶來的巨大影響,事實是我太天真、相信媒體,那是我的不對。
但我仍然相信這世界的公平正義是存在的,人的良知也是存在的。
因而我還是愚笨的以為,難道這樣荒謬的以七萬字中的一百字去毀壞一個人長久努力的人生的紀錄,進而傷害別人,沒有深度的報導與瞭解,跟著別的媒體起舞,這就是我們的社會與正義嗎?
如是,請不要怪時下年輕人變成弱不禁風,沒有判斷是非能力、看似美麗實則軟弱的草莓,這些草莓都看你們報出來的新聞,和你們聳動無實的「真相」,是你們影響這些孩子,不是孩子對不起時代。
遇到別人的事情,請拿來警惕自己。
遇到自己的事情,除了反省就是要勇敢活下去。
(本文同步刊登於2004年《愛女生》雜誌)
的確是過了幾天難熬的日子。
媒體問我:
「妳才24歲就經歷了女人一生大部分的歷程、又要工作又要帶小孩,不是很辛苦嗎?」
我卻想問:
「妳們這樣亂掰亂扯誤會報導一個24歲的女生,扭曲她的價值與努力,你們不會良心不安嗎?」
我曾遇見幾位盡量客觀、直接而釋放善意的記者。
他們都是跟我個人深入瞭解並對談過的。
但這段風波中報導我的記者有的年紀跟我差不多大至少也都長我幾歲。
學校沒有教過你們要為自己的良知與社會責任做出是非判斷和公正嗎?
媒體有絕對的新聞自由,但那是針對事實和證據,不是靠猜測跟誇大來叫做自由。
法律中有一條,明訂「自由」:「自由是以不妨礙他人的自由為自由。」,包括不傷害別人。
我非常尊重媒體採訪的自由,平常看報看到不願意接受採訪或者拒絕媒體拍照的藝人,我都會認為那樣不專業。
所以不論每一個報導或採訪或通告,我都會盡量挪出時間配合,一方面記者工作很辛苦,一方面我尊重他們採訪的自由。
身為藝人或公眾人物,的確有他們該被檢視的部分,但媒體呢?
媒體會報導別人、批評別人,有真正反省過自己嗎?
收視率絕對是很重要的東西。
但若要我為了收視率或賺錢去出賣自己或者犧牲誰,甚至不客觀公正的欺騙社會大眾:「這是個好產品,這是好作者,這是好XX......」,打死我也不會這麼做。
我承認賺錢很辛苦,要養小孩很辛苦,要照顧好自己、孩子與家庭也很辛苦,但就算再苦我也不能變成一個盲從的人,並且傷害別人。
也許很多人認為新聞或曝光可以幫我打書的知名度,但這些東西對我而言,太虛無而可惡。
對一個我而言,衍生出我的小孩、父母、男友與一堆支持我的、一路辛苦堅持夢想道路的網友與同伴,一個負面又充滿胡謅的新聞和大帽子扣在我的身上,不要說對我,但對以上這些人,都是很大的傷害。
他們也要對他們的朋友、網友、家人解釋這些問題,那種革命情感一旦被污染而擴散,是一種可怕而悲憤的情懷。
說到工作,我因此大概損失了很大的案子,很好的機會,接下來的每一步路都有一個今日的標籤存在。
媒體還用大標下了「網路性愛女作家—小艷」,我實在很納悶,到底什麼時候我寫過性愛文章?並以此為業?媒體又說我們艷遇堂網站放我們的商品與性愛文章和討論,我實在也懷疑,到底他們在哪裡看到的,怎麼我與堂員們都不知道?
我在網路上被廣泛流傳的文章,都是「生存的價值」這類的文章,當我這週疲累的風波下來,想起並又看到有別的網友跑來說我的「生存的價值」拉了她一把,還有網友以此為暱稱,更有人拿給父母看,讓很多人都有所感想,我必須說,從以前到現在,我點閱率最高、轉寄最高的這些文章,都是生命意義一類、信仰與希望、熱情與正面思考的東西!
我實在不明白到底媒體能離譜到什麼境界?
有了箭靶就拼命打,也沒搞清楚你打的是有血肉的民眾還是目標?
我並不是第一次出書了。
第一次出書的時候,我在實體上面才真正默默無聞。
如果要藉此炒新聞、賣書,那個時候我才應該要這麼做。
我自己帶孩子、工作並有了小小名聲,也做出一點成績,這種時候我來打自己嘴巴,只是為了宣傳還是曝光,那我不如打電話給蘋果日報說我要跳樓,隔日能登在社會版頭條那還有道理。
誰無父母?
我有孩子,我也是父母,我的孩子發生這樣的事情,我的父母情何以堪?
朋友勸我勿再發言、低調一陣子。
而我還是寫了這篇文章,並上該媒體面對這新聞,那就是我認為我真正該做的事情。
如果因為任何一件事情改變了作法,那一定是這作法最恰當,如果因為任何一件事情我改變了初衷,那就是我不對了。
堅持之路之所以難走,是因為人生很長。
光是一天下來的大量負面消息,我已經很難受,而我的人生還有這麼的長。
我辛苦嗎?不辛苦,只要我做的到,熬的過去,一點也不辛苦。
而同樣的我也該反省這件事情始末我自己沒有處理好的問題和我的言行。
但我絕不因此變成一個無聲的傢伙,也不會沮喪或放棄。
一路都這麼走過來了,孩子也生了,長得這麼好,艷遇堂也開始有聲色,我自己都能用健康的態度面對我曾遭遇的一切,沒什麼好埋怨的。
因為那是我自己選擇的,我要寫會讓人誤會的事件,我就該承受可能帶來的巨大影響,事實是我太天真、相信媒體,那是我的不對。
但我仍然相信這世界的公平正義是存在的,人的良知也是存在的。
因而我還是愚笨的以為,難道這樣荒謬的以七萬字中的一百字去毀壞一個人長久努力的人生的紀錄,進而傷害別人,沒有深度的報導與瞭解,跟著別的媒體起舞,這就是我們的社會與正義嗎?
如是,請不要怪時下年輕人變成弱不禁風,沒有判斷是非能力、看似美麗實則軟弱的草莓,這些草莓都看你們報出來的新聞,和你們聳動無實的「真相」,是你們影響這些孩子,不是孩子對不起時代。
遇到別人的事情,請拿來警惕自己。
遇到自己的事情,除了反省就是要勇敢活下去。
(本文同步刊登於2004年《愛女生》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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