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檢辦賄選、黑函案 起訴6人
雄檢辦賄選、黑函案 起訴6人
2014年12月26日 15:36
中時即時
高雄地檢署26日起訴9合1選舉期間的現金賄選、餐會賄選及散布黑函等4案,檢方認定6名被告涉嫌
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犯罪嫌疑明確,偵查終結;其中曾因賄選案遭解職的前甲仙區里長李清
義,藉發送慈善救濟金名義為某里長候選人買票,再度深陷賄選官司。
李清義涉嫌在今年利用慈善會欲發放清寒獨居老人每人1000元救濟金的機會,先向該慈善會詐得救
濟金22000元後,於9月底、10月初,再借花獻佛,分別交付1000元現金賄款予22名選民,要他們
支持特定某里長候選人。
另檢方也獲報某山地原住民市議員競選總部執行長田約翰、助選員顏小燕2人,在10月26日中午假
藉舉辦生日餐宴名義,邀約有投票權的選民,在高市楠梓區1間小吃部席開2桌用餐,餐敘及飲酒費
用3000元均由田約翰買單,席間並求與會者投票支持某市議員候選人。
鳳山區某市議員候選人的女樁腳官雪卿,10月間提供15000元給另名女子吳黃月香,商請她以每票
500元代價向17名選民買票;官、吳2女因否認買票且涉案情節重大,被認疑有串證之虞遭法院羈押
獲准,皆被依賄選罪起訴。
此外,三民區里長候選人黃宗興以電腦製作「郭老買票請求神保庇」標題,其內容影射同里另一候
選人涉嫌賄選的文宣,並委請印刷廠印製1000份,在投票日前1周由不知情派報工在選區內發放,
被起訴意圖使人不當選罪嫌。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1226003682-260402
上一篇:送電蚊拍涉賄選 參選人遭起訴
下一篇:茂車禍二檔案合併105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