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卷錢從哪裡來? 原來是這裡來
這真是太有趣了,我現在才知道,警察除了在馬路上可以用警棍盾牌亂打人外,還可以用紅單亂打人,原來警察取締闖紅燈,還可以這樣子玩,只要記車牌號碼,還有車身顏色,還有它的形式,就可以舉發,那麼那些在天橋上或是轉角偷照相的警察也不用寄照片了,就用廣角鏡頭一次照個幾十台,別搞錯這不是要當證物寄給違規者用的,而是要回去填單對號碼,車身顏色形式用的,不然上下班時間一個紅燈幾十台,只有幾十秒用手抄怎麼抄的完,我覺得台中這位副隊長真是可愛到一語講到重點 :「執法同仁在路口執勤,他跟民眾根本不認識,不可能故意入人於罪。」 ,就是因為不認識才好開單啊,就是不認識才容易入罪啊,因為這樣才難查,不然警察在圓山打人都是專打認識的嗎? 要是專打認識的人或是專開認識的人的單,那就太恐怖了,誰敢認識警察啊 (警察的邏輯都好特別,每次都會告訴你他們侵犯人權或是犯案的邏輯)
而且這類紅單取締就沒證據,申訴當然很難.....所以大家別高興太早,明年發給你消費卷,這裡就列出一種方法可以從你身上,把錢收回來,而且可以隨便收多少。 對了,我還想說,我就收過這種罰單,但是因為開單的地方實在是太機車了 (我不住在戶籍所在地已經很多年,我人車都不再當地,竟然還可以在當地違規,所以很簡單就被我申訴成功,其實是到監理所,辦事人員電腦一查,說是電腦資料錯誤,就直接把我單子收走,不然那張單子要是還在,現在拿去媒體賣應該可以跟告發單位求償個100萬吧,殘念,100萬大獎擦身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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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罰單不附照 批警亂拚業績
2008/11/21 18:37劉松霖
警察開闖紅燈罰單,不必相片、不必攔下車主,只要看到就算數;台中一名男子收到闖紅燈的罰單,但沒附相片,這位先生很不服氣,認為警察只憑自由心證開單,根本是拚業績,他要向交通法庭申訴;不過警方表示,依據法令,舉發闖紅燈,只要記對車牌和車身外型就能開罰,根本不必拍照存證,民眾要申訴成功,很困難。
台中縣警局交通隊副隊長徐先坤:「執法同仁在路口執勤,他跟民眾根本不認識,不可能故意入人於罪。」 這是警方的解釋,但更關鍵的是,這種沒照片的罰單,警察在法律上站得住腳。徐先坤:「逕行舉發闖紅燈的案件,我們依法是不用舉證的照片,只要記車牌號碼,還有車身顏色,還有它的形式,我們就可以舉發。」 莊先生有沒有違規闖紅燈,甚至不理會警察取締,他當然心裡有數,但民眾會擔心的是,如果收到類似紅單,想要不繳這筆罰錢恐怕很難
警察的名言:阿嘉你穿綠色的你看起來比較倒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