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蜜愛人與愛人同志
最近,為了創團,招兵買馬,打了二個電話。一位是二面之緣,一位素未謀面,透過別人來找我。相同的二點,是二位都是keyboard老師,二位都離了婚。
離婚的理由不關我事,我沒多問。但經歷總得問一下。在對答之中,斷斷續續的工作多少都牽扯些婚姻的因素。這二個女老師,都說,孩子大了,要靠自己養活自己..等。話語客氣,有所乞憐。這份卑微,也許在未婚時是沒有的。我不知道!我只是猜。
有一個朋友,今年才創業。我知道他離婚很久了。最近,他的前妻出現在他店裏,幫他打點公司裏大大小小事。原本不好奇,但蛛絲馬跡可見。
我問:她是你前妻?
他點點頭。
我又問:你們復合?
他說:還沒重新去辦結婚。
我又問:前妻和你在一起?你不是有女朋友嗎?
他點點頭,一臉為難。難怪在FB上他的感情狀態設定的是:一言難盡。
他娓娓道來,說,前妻來了,他的業績大躍進,小小的一個店面,一個月多了三,四十萬的營業額。更何況,孩子們都希望他們的媽媽回來。
我沒再問話,因為我知道一言難盡。這道不盡的糾結,也在我的家裏出現。
我和外子結婚十多年,他總是不斷的告訴我,誰誰誰的老婆很會賺錢。孩子離不開身時,我只能無奈的落淚。現在孩子大了,我看到那二位女老師走過的路,似乎和我,大大類同,即便是我還在婚姻當中。
我所謂的親蜜愛人,彼此只負責心靈和肉體的部份;
而愛人同志,是有志一同的為家庭打拼,創造經濟;偶而才負責親蜜愛人的小小部份。
或許,看過太多例子,加上自己幾番出了家庭,重新回到職場,最後又回到照顧孩子的本份;幾番迂迴。我太暸解事業與家庭難於兼顧。
是不是,太多人忘了當時愛這個人,娶這個人的初衷?愛的起點考量的是條件?還是二相對應彼此付諸疼惜的心?
年輕時,我在某一服裝公司上班。老闆和老闆娘總是形影不離,一起去看樣版,一起去下單,一起決策,一起教訓員工,24小時巴在一起的生活。那時老闆偶而會抱怨給我們聽,說,夫妻最好不要同在一個職場。因為於公公不了,於私又拖公。但是他們倆現在公司做大,股票也上櫃了。
雖然我現在挺不受管的,但是心裏還是很羨慕他們一起胼手胝足的生活。畢竟,親蜜愛人有保存期限,而愛人同志永遠還具有經濟面的價值。
打到這,我又迷惘了。
感同身受
問題不是出在忘了初衷
是在維護和調整
就像軍公教的18趴和年終慰問金
總不能保證一輩子都領
如果你是因為一輩子要領那二份資得而進軍公教,條件和承諾便是一體.
如果結婚這種感情事,是因為只想實質地吃他睡他一輩子,我認為,承諾是一回事,條件說又是一回事. 2012-10-25 10: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