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28 22:31:38羅小曼

以100歲的心情來過日子(轉貼)


我常不解,為什麼當小孩子做了對不起我的事,我一點也不生氣,


「小孩子,不懂事嘛!」


可是當大人說了一句得罪我的話時,我卻氣在心裡久久不散。


原來,我以為大人說話就是要得體,進退要有據。


大人不可以做錯事,大人不可以說錯話……



可不可以當自己一百歲了呢?
也就是說,不管現在是二十歲也好,四十歲也罷,在內心當自己已經一百歲了。


一百歲,人情世故看盡,酸甜苦辣t 嚐遍。
人家一個眼神、一個動作,我們都看在眼裡,卻慈悲包容。



比如說,長輩罵你,你把自己當一百歲,而長輩才六十歲,


「小孩子嘛,他也有很多不懂的地方,沒什麼啦!」

當別人放冷槍,對你做出過分的事,第一先檢討自己,


再來要想:「他受到傷害,會做這些保護自己的動作,是很正常的事。」


人真的很渺小,對這個大宇宙而言,


就算我們讀了一輩子書,所懂的也只是一粒塵沙而已。


我所懂的別人不一定懂,但更多時候是別人懂的比我還多。



再說,每一個人其實都是我們生命中的過客,


即使親愛的家人,也很少是生死相隨一路走完的。


像國小到大學的同學,想想,即使現在仍連絡的,也很少相聚。


同事最多三四十年,也要說拜拜。




就算親密如夫妻,扣掉吃飯、睡覺、工作等,真正彼此陪伴的時間也不多。


在千千萬萬人之中,我們就只跟幾位或幾十位有緣,


然而,也就是這幾位和我們一起經歷生命的喜怒哀樂。


人與人的相處,摩擦或許在所難免,
但是認真想想,也不過是短暫的相處,又何必斤斤計較呢?


小蔓眉批: 說是這樣說,事實上生活裏有多少人可以這麼大器? 小孩該守小孩的道, 老人該守老人的道,老公該盡老公的本份, 母親該盡母親的天責...集了這所有的小道, 才會有大道來規範這個令人失望的社會. 所謂大道之行也, 天下為公!不守道的人比比皆是, 若要問這責任是誰的? 那是天下人的! 父不慈子就該不孝?夫不忠就允許妻子出牆? 所有人要講求公平, 又要講求對得起別人, 種種矛盾說得是什麼?

愛一個人, 一百年嫌少; 嫌棄一個人,一秒鐘都嫌多! 看太多只顧自己的人,因為一時的貪嗔,就足以毁了另一個人生活甚至生命, 公平何在? 大道何積? 積極的放下, 還是消極的放棄,不就是二條等號! 說法漂不漂亮而已!

你不是神! 對! 小蔓也不是神!大伙起碼該做點"人"該做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