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21 22:23:54Vincent

電槍狂徒登巴士傷乘客 襲擊司機逼停車 逃去無蹤 (成報)

(12-01-2007)

長沙灣前日發生一宗「電槍狂徒」在巴士車廂內的傷人案件。案中的受害者為一名女乘客及一名巴士司機,兩人遭一名兇徒用電槍襲擊受傷,女事主事後須送院治理。惟兇徒傷人後逃去無蹤,警方於案發後呼籲市民提供該案有關資料。記者成寶仁報道

警方初步調查顯示,該名兇徒年約三十歲,身高約1.65米,瘦身材,蓄及頸長直髮,並正全力通緝其歸案。據悉女事主倪×瑩(35歲)與兇徒並不相識,至於兇徒是意圖打劫,抑或另有不軌企圖,警方現仍偵查其行兇動機。從後襲擊女事主右耳

事發於前日下午約1時,女事主在長沙灣道888號對開一個巴士站,登上一輛由美孚新鸷開往筲箕灣的102號路線隧道城巴。期間一名男子亦登上巴士上層,並坐於女事主後排座位。當巴士駛至大南街時,該名男子突然從後用電槍襲擊女事主的右耳,女事主高呼求救,兇徒已知事敗逃往下層,並命令男司機李×安(55歲)立即停車。

司機當時並無理會其要求,兇徒於是取出電槍襲擊司機面部,司機即時感到麻痹,在無可奈何之下只好在長沙灣道786號一間酒樓對開停車,兇徒隨即跳車,逃往大南西街方向後失去蹤影。而司機因感傷勢無礙,未有即時報警,並繼續驅車前行。

司機執行任務至下班

至於被電擊的女乘客,遇襲後亦跑至下層,向司機表示曾被一男子用電槍襲擊,但後來該女子又若無其事,坐在車上繼續行程,而城巴司機亦沒有留意她何時下車離開巴士。該城巴司機繼續執行任務至下午3時左右,他才接獲公司通知,表示其較早時所接載過的一名女乘客,曾往灣仔警署報案,聲稱被人用電槍襲擊。事後該司機亦應警方所邀到警署錄取口供。

城巴發言人昨日亦證實有此案發生,並表示公司對車長的指引是首以自身及乘客的安全為最重要,如果遇有突發事故或麻煩,應第一時間報警或通知公司協助處理。非法藏電槍可囚14年

案件現已交由深水警區重案組跟進調查,同時呼籲目擊案件發生的市民,特別當時在該輛巴士上的乘客,致電2746 3453與調查人員聯絡,或致電2746 3300向長沙灣警署提供資料。

此外,據專家指出,電槍威力雖不及槍械,但殺傷力亦強大,而本港警方過去曾檢獲大批電槍。一般電槍呈圓筒形,電壓可釋放的電流由數萬至十萬伏特不等,被擊中者會出現麻痹、暈眩及陷入休克狀態,若心臟被持續電擊一至兩秒,嚴重者可導致心臟停頓死亡,若患有心臟病者,被電死的可能性會比常人更高。而根據本港的《火器及彈藥條例》,非法藏有電槍人士可被判處入獄14年及罰款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