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30 15:57:22

《花花故事》 第一回 早熟,未透

簡介
從鄉村去城市生活,除了接觸外界,還要瞭解自我。
除非,願意隨波逐流。
沈家定居香港,四口住在同一地方,卻有不同遭遇,錯綜複雜,福禍難定。
愛與慾,名與利,法與情。
是命運使然?是本性使然?
遇上挫敗,他們之中,有人退縮,有人勇往直前。
但還是住在同一地方;但還是繼續活著。
這是奇蹟,不是必然。

*此小說於PCHOME新聞台,UWANTS,小說村,洛芙寄居,起點,鮮網,洛芙創作同時連載。


~~*~~*~~*~~*~~*~~*~~*~~*~~*~~*~~*~~


第一回  早熟,未透

  白牆上一塊一塊灰色斑駁,是校舍存在六十年的證據。看似歷久不變的黃沙,已不知替換過多少次。

  沙池上的鐵單槓紮實堅固,沿用十年仍屹立不倒,然而其前身只是數件木材和繩索製作的單槓,服役四十年間屢次倒塌,受傷學生難以數算。遙想建校之初,單槓本是鐵製,但村長突然徵用,便搭建木架勉強充當。一句勉強便四十年,如同校舍苦苦支撐。

  唯一沒受動搖的,只有旗杆。無他,純因從沒有人敢攀爬或破壞,甚至無人敢肆意接近。不過它已呈現鏽蝕,許多人發現,只是沒有人願意更換,連提及都沒有。
風雨飄搖,圍村幾歷變遷,然而位於圍村深處的學校從沒停課。

  一個平凡的深秋,太陽躲於山背,轉眼已下午六時。一名中年男教師從教員室嚴肅步至旗桿,看準腕錶上的時分秒針,確認是六時正,一秒無誤,便敲響手上銅鑼,朗聲道:「下課!奏歌!」
旋即,校內的擴音器奏起激昂的進行曲,然後全校師生同按一個旋律,同唱一首歌。

  旗幟徐徐降落,鼓樂與人聲同時結束之際,男教師收妥旗幟,返回教員室。然後學生按照老師指示,像軍隊步操至校門,逐一向校長及副校長敬禮,而校長和副校長總是樂此不疲地回禮,才讓學生離開校園。

  此禮儀六十年不變,但最近有一人例外。

  眨眼已是黑夜,校園僅餘數處燈光,頑劣的沈望輝在教員室外罰站,注視長空,若有所思道:「假若星星變成紅色,花兒變成白色,世界會更美好嗎?」

  教員室門正敞開,一名年輕貌美的女教師在門旁的辦公桌前審閱家課。

  他突然心想,媽媽永遠是世上最美麗的女人,但最牽人魂魄的,總是其他女子。

  圍村女子總帶幾分土氣,他確實從沒遇上如此吸引的女人,特別喜歡她束起辮子和將髮鬢繞到耳背,露出白若冰雪的細膩肌膚,還有穿起時髦的套裝裙和高跟鞋,外表清麗脫俗,兼有幾分穩重。衣著配合澄明的眼睛,正高速掃瞄學生的家課,一副精明能幹。不像自己,只穿衛衣、牛仔褲、污漬斑斑的白球鞋,背著殘舊的書包,每天因欠交家課而受罰,徹頭徹尾的不守本份的壞孩子。

  他喜歡她,喜歡得要命。可是他只有十一歲,只是小學六年生,只是鄉巴小子,反觀來至廣州的老師在師範畢業,已二十多歲,見多識廣。但父親也比母親年長十多年,諾貝爾獎得主也娶得比年輕五十多年的女子,怎麼他不可以愛上年長的女人?

  他焦急,但沒露出破綻,說:「林老師,還不下班嗎?連校長也回家了。」

  林真老師看腕錶才發覺已七時,邊收拾桌面,邊說:「嗯,都晚了。你也該回家,今夜記得做家課啊!」

  沈望輝嘴角輕翹,狡滑一笑,目光從沒離開對方,「放心,一定不讓你失望!」

  林真半信半疑,畢竟此諾言已聽過數十遍,但從沒兌現,只得苦笑道:「可惜你每天都讓我失望呢!天都黑透,我送你回家吧。」沈望輝馬上點頭。

  林真的座駕是摩托車,戴起頭盔,啟動引擎便揚手說:「上來。」

  沈望輝已駕輕就熟,登上後座,然後從後抱住老師的小蠻腰,臉龐輕輕靠在老師的背,頓時一陣洗髮露的芳香撲進鼻孔。

  林真見學生坐得穩妥,遂右腕一轉,讓摩托車緩緩起步。

  他們離開學園,先經過祠堂和廣場,駛進圍村的窄路陋巷。黑夜裡,青磚幾乎與黑暗同化,只可靠每家門前的燈泡所發出的昏黃微光照明。摩托車走在凹凸不平的石板道上,車身和人在幽幽的環境內起伏,多少會引起危險,但二人已習以為常。

  引擎運作的噪音在巷裡徘徊,但沈望輝的耳朵貼在老師的背,只專心邊聆聽怦怦的心跳聲,邊呼吸體香,沒曾放鬆雙手。

  摩托車隨地勢起伏,他的手臂不斷觸碰老師的胸脯。很久以前,他初次碰到老師的胸脯,感到莫名其妙的硬,直至看見老師彎腰時露出乳溝和胸罩,才知道胸罩的質感完全掩蓋兩塊柔軟的肉;他記得女人的胸脯是柔軟,包括媽媽和姊姊。

  他想抓破它,撕成碎片,不再掩蓋令人心癢的胴體。

  今夜他特別衝動,忽然抱緊,林真漫不經心地輕吐一口氣。呼一聲,他的理智瀕臨崩潰,胯下之物頂上老師的臀,但對方沒有反抗,也沒察覺。

  他已情難自制,抱得愈來愈緊,還想抓住就在手臂上方的兩塊肉。

  「到了!」林真微笑著,離開校園和圍村的她,竟流露幾分童真。

  沈望輝的屁股像黏在座褥,腦袋卻指使他下車;還好他仍懂得下車,否則後果堪虞。
 
  二人揮手作別,老師駕車離開,殷紅的車尾燈在黑暗中轉彎消失。沈望輝回到圍村外沿的老家,踏上門前的兩步階梯,看著木門上的門神,忽然恍惚起來,險些掉了門匙。

  他手忙腳亂地開門,然後跨過門檻,伏在長廳右排的沙發,雙眼在黑暗中沒有焦點;嗅一下手指,彷彿殘存老師的芳氣和摩托車的聲音,想起剛才若再猶豫半刻;不,只消一秒,便要犯禁。

  咚,一下深沉的聲音,他妄想,難道老師折返?

  他肯定是引擎停止運作,匆匆開門去,可是看不見勾人魂魄的女人,只見一個熟悉的倩影,原來世上最美麗的女人拿著兩袋食物回家,還訝異道:「細佬,怎麼不開燈?」

  希望像如霧消散,取而代之是幸福的現實。

  他開啟電燈,慈祥的臉容更令人安心。然而他取過媽媽手上的塑膠袋,內心馬上跟隨負重沉下去,強顏歡笑道:「爸爸今夜回來嗎?」

  媽媽邊忙取掃帚清潔,邊笑靨道:「嗯!」

  母親已非青春少艾,但白光照耀下臉頰雖不施俗粉仍像嬰孩白裡透紅,而且打扮清新,上身穿上純白毛衣,下身穿著深藍牛仔褲,後腦勺子盤起花托似的髮髻,耳珠懸了小巧的心形墜子。

  她是鄭美儀,今年三十五歲,長女已十三歲,幼子已十一歲。

  沈望輝聞訊即笑逐顏開,但是假的。他穿過長廳深處的一道門往後廳,然後右轉,經過雜物間和洗手間,再穿過一道門抵達廚房,立即板起嘴臉。

  他將菜心倒在鍟盤沖洗,然後從塑膠袋取出一塊豬肉,揮刀狠狠地切,腌肉時筷子又快要戳破小鐵盤,不消十分鐘便準備好蔬菜腌肉,甚至連白米都放進電飯煲。媽媽則剛好掃完地,進來廚房,穿起圍裙說:「細佬,你先洗澡吧。」

  此話來得合時,因為他幾乎連假笑也辦不到,匆匆取過衣服便往浴室,逃避現實。

  冷水從花洒湧出,轉目已全身濕透。他換回那張無表情的臉,雖然氣溫只有攝氏十度,雖然沒開動電熱水爐,自來水像冰雪般刺骨,仍然面不改容;寒冷沒讓他清醒,只讓心裡的抖顫蔓延。

  忽然間,門外傳來駭人的腳步和深沉的男聲:「老婆,剛回家嗎?」

  花洒跌在腳趾旁,他連忙拾起,背靠牆壁,怏怏望向浴室門的通氣處,接著看見黑色西褲腳和黑皮鞋,經過而沒停留,心才安定。

  「老婆,輝輝最近不大開心,我在想,他是否不喜歡香港。」

  「突然要離鄉別井,換著你和我也難接受吧。而且這時候的男孩子特別彆扭,我們也不要操之過急。」

  「唉,為他將來著想,沒法子不著急,始終香港的教育水平較高,小時候辛苦總比長大後辛苦好嘛!可是明天去考試的是名校,我怕輝輝水準太低,希望報讀低一個年級,對方會取錄吧。唉,假如他像寧寧般長進就好了……」

  「噓!小聲點,孩子很小氣的……」

  花洒停了,男女的對話也結束。他懷著絕望關掉水龍頭,穿好衣服離開浴室。

  他望不見爸爸在廚房,便不想往長廳。但看見媽媽的背影,便想起對方在工廠監工的苦況。假若自己在香港才會出息,又怎可憑私心留在鄉下?

  他為了逃避媽媽,只好往長廳去,碰巧在門口遇上爸爸──一個遺傳卑劣個性給自己的男子。

  那四十寸肚子所裝是工人的血汗,穿著的名牌衣服是工人的皮膚,蓋起這間重建的漂亮大屋是工人的骨肉。可是他無法拒絕事實,始終要喚一聲:「爸爸!」

  爸爸沈世康瞧見兒子稚氣未除的笑臉,便輕輕捧著兒子的臉,笑不合攏。

  沈望輝也擠起笑容,心卻想,死胖子,快放手!

  飯香飄來,爸爸往廚房幫忙,他得解救,忙忙獨個兒往長廳看電視,其時正播放娛樂新聞。

  他常看香港的電視節目,對香港娛樂圈有幾分熟悉,恰巧看見最喜歡的陳奕迅接受訪問,立即豎起耳朵。可是討厭的本鎮電視台插入節目,報告鎮內今日的新聞,沒有十分鐘不停止。他只好從書包取出讓同學羨慕的智能手機,在顯示屏指指劃劃後,戴起耳筒,邊聽歌,邊等候晚飯。


    揚帆時 人潮沒有你 我是我 和途人一起
    停頓時 在你笑開的眼眉 望穿秋水之美
    回程時 浪淘盡了你 任背影 長睡著不起
    留下我 在糞土當中 翻檢背囊 直到拾回自己 – 陳奕迅《不來也不去》


  他望向書包,書包瀉出曾答應林真會完成的家課。

  他不想心上人失望,也不想輸給既勤力又好心腸但不聰明的姊姊;他想好好照顧家裡兩位心愛的女子,也想照顧林真。但只有當壞學生才可以留下,只有留下才可以爭取林真的愛意。

  可是明天去香港考試,無論如何也無法抱老師的腰,嗅她的氣味,既然如此,不如好好完成,讓媽媽送家課給老師,當作是禮物。

  然而想起明日旅程的目的,便連半點勤奮都消逝。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