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3 13:37:06我嗅到空氣?

女性的權利

這幾天和朋友聊天,得知因懷孕在職場上不平等之待遇

主管面談原因告知:不適任,因而遭解雇且無遣散費及年終

與朋友瞭解之下,忍下不提告的原因,在於之後走回此行業時的名聲

女性阿~公司名聲真的如此重要?為何一定得這家公司工作?

為何如此這般不公平的待遇,為了往後的名聲,卻可以忍受呢?

我真的不解,或許朋友有很多很多顧慮,但同公司底下仍有許多同類型的案件

難道不出聲,就眼睜睜看著叫我們女性滾蛋嗎?

現在不反擊,未來定會有人反擊,並且得到公平的待遇。

女性的權利勢必要爭取,我們並不渺小,不能被歧視,不能悶不吭聲。

我很幸運,故請所有女性們站起來為自己爭取。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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