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10 12:22:52老山羊
揭穿台灣人力仲介的真面目
2008年2月4日星期一,越南時間am 10:01 (農曆12月28日立春),離農曆年只剩下兩三天了,有一通電話透過skype打到+886938286xx。
因為有一筆帳,從2005年4月延伸到2007年12月一直沒有清結,總來往帳目台方應付台幣1,700,832(依照Yahoo http://tw.money.yahoo.com/ 2008年4月2日外匯匯率換算)約合美金56,151 USD,而越方應付台方的金額約為14,235 USD,互相扣抵後台方應支付41,915 USD。
這筆帳包含了:
1. 越南應收的服務費,俗稱越南國稅。(帳目內容顯示:已扣除付給台方回扣佣金)
2. 台方委託培訓越勞的費用,俗稱出工費。(包含越勞出境機票費)
3. 越方代墊越勞委託台灣仲介匯款金額。
4. 越方代墊台方零星購物金額。
5. 越方代墊「被監護人往生無法直聘入境」之台灣仲介預收款
6. 越方代墊「交付台灣仲介越盾」
7. 越方代墊「直聘工越南手續費含簽證費400USD」,直聘工辦理費用已在台灣全部收清,台灣仲介所收費用約為2000USD。
8. 越方代收部分養護機構台灣仲介費。
9. 越方支付每一潛逃工人1000USD予台灣仲介。
暴怒的通話
通話後一陣寒暄勢必免不了,錢在台方手上,越方態度自然是客客氣氣的。
「楊小姐,我們替您墊了不少錢,現在很難過,眼看過年過不了了,能不能麻煩您先匯個一萬美金過來?錢再慢慢算。」
「沒錢!我沒辦法。」
「那麼您能匯多少呢?匯一點讓我們應應急……」
「沒錢!」對方暴怒起來:「你還敢跟我要錢?你們做外勞做到這樣子沒經驗?你們真是笨蛋!
「你們只懂得伸手要錢放在口袋,
「這個國稅很多公司都只給幾個月,就沒再匯了!
「國稅只收2年,你不接受嗎?
「為了這些國稅我跟惠德惠川翻臉,這個損失算誰?……」
「您別生氣,阿雲的匯款我現在沒錢代墊。」阿雲是她的越勞,委託她匯款回越南,她又請越方替她墊款給越勞家人。越方也「真是笨蛋」,還不懂台方正在借題發揮先聲奪人以達到賴債目的,還在增加它的藉口。
「這個不是理由,我不接受。」台方很鴨霸的說。
「請您幫幫忙呀……」
「沒錢匯!」台方叫囂:「我連職員的年終獎金都付不出來……」喀嚓,電話掛斷了。
你還敢跟我要錢?你們做外勞做到這樣子沒經驗?你們真是笨蛋!
換句話說,台灣仲介公司是吃人不吐骨頭的,有甚麼帳是一概不認,替她們墊錢是「笨蛋」,供應越勞給台灣仲介是「笨蛋」,越勞付了大筆仲介費給他們也是「笨蛋」。不知台灣仲介會吃人的『做外勞做到這樣子沒經驗的』,真是笨蛋呀!
「你們只懂得伸手要錢放在口袋」
為甚麼台灣仲介對外國方都是這付口氣呢?難道台灣仲介都認為到街上招招手,就會有大批外勞搶著付大筆仲介費給台灣仲介嗎?那麼,為甚麼勞工潛逃硬要外國方賠償1000美金?外勞連沖水馬桶是什麼東東都不知道時就說品質不好,就任意把勞工遣回,還要外國方賠償遣回費用、機票費、手續費、交通費。超扣外勞費用被勞工局逮到,就要求越方打國際電話協助依照台灣仲介的劇本請外勞配合演出?鬥不過勞工局,必須罰款必須退錢時,就將這筆帳強制要越方承擔。勞工不適應工作或有問題時,也要越南打長途電話勸慰外勞。
這些逃跑外勞都被台灣仲介每月強制儲蓄存款3000NT$,有些勞工被警方尋獲遣回,但存款下落不明。誰領走了?也該追究一下吧!
台灣仲介公司一手向越南公司要求潛逃賠償金,一手侵吞潛逃勞工最後一個月薪資和強制儲蓄存款。
林林總總,「你們只懂得伸手要錢放在口袋」應該是台灣仲介吧?
當別人索回應得的金錢時,並不是乞討,不要搞錯了。
「這個國稅很多公司都只給幾個月,就沒再匯了!」「國稅只收2年,你不接受嗎?」
這兩句話把台灣仲介的生態全部曝光了。
許多越南公司為了順利收回服務費,為了勞委會職訓局規定「台灣仲介不得代收越南國稅」,在2002、2003年間,紛紛赴台在台灣的金融機構設立帳戶,讓台灣仲介利用越南新娘代收國稅後放進這個帳戶,以使台灣仲介通過地方勞工局的檢查,有匯回給越南的,就收取30%~50佣金,沒匯給越南的部份就統統放入自己口袋,而實際上有匯回越南只是一小部份,這一小部份是用來向地方勞工局交代的障眼法。
勞工工作2年或3年的越南國稅全都被收取了,勞工局頂多只知道台灣仲介「匯給越南了」,卻不知道,越南只收到一小部份,等到越南還笨笨的要收回國稅時,就會被台灣仲介盛氣凌人罵你「你們做外勞做到這樣子沒經驗?你們真是笨蛋!」
其實很簡單,勞工局應該查察這些越南人帳戶,人在哪裡?到境管局查一查,這些越南人出入境紀錄。如果沒有入境,那麼錢誰領了?領了錢有沒有匯款證明?沒有匯款紀錄,領錢的人就是侵占!
「為了這些國稅我跟惠德惠川翻臉,這個損失算誰?」
如果台灣仲介侵佔了越南國稅和剋扣勞工,被雇主明裡暗裡知道了,台灣仲介要把『這個損失算誰?』算在越南頭上,而不知反恭自省,我會爆更多料喔。
實際上,丟掉惠德和惠川的單,和收不收國稅扯不上半點關係,為了賴帳理由自然很多。
「您別生氣,阿雲的匯款我現在沒錢代墊。」「這個不是理由,我不接受。」
這個不接受的邏輯,我到現在都還搞不清楚,『你們真是笨蛋!』也許真的,真的笨到姥姥家,所以兩個月來想到兩眼烏青,都還不明白,為什麼一定要替台灣仲介墊保證不會還的匯款,才算可以接受?為什麼台灣仲介死都要認為越南應該要『真是笨蛋!』而笨到替台灣仲介『墊保證不會還的匯款』繼續當『笨蛋!』才『可以接受』。
「我連職員的年終獎金都付不出來……」
長期以來,台灣人力仲介公司要求大筆仲介費(目前要求4000USD~4800USD)、侵佔越南國稅、假借名目的所得稅、助紂為虐的食宿費、服務費,使台灣仲介可以收取驚人費用,所以手上有很多『不屬其所有的』錢,他們會將這些錢先拿來投資、應用、或奢侈消費,只要讓外勞繼續入境,拿後面補前面就無所畏懼週轉問題,一旦大環境驟變,外勞逐漸不能再供應這麼多收款名目時,就會開始圖窮匕見周轉不靈,如或所投資的項目為不動產,變現不易,則惡性循環開始啟動。
台灣仲介公司的問題逐漸浮現……
台灣仲介公司惡性倒閉的風潮也將開始……
也許;也許的也許;
以上的狀況只是這家台灣仲介公司手頭拮據,情急亂說亂講。
可是;可是的可是:
2008/02/04之後
2008/02/18 第四次投放帳單
2008/03/11 第五次投放帳單
2008/03/24 第六次投放帳單
為何全都置之不理?
顯露出來的是一副貪婪的惡狼嘴臉,
一手狠刮外勞的血汗錢,
一手吞食外國方的心血錢,
成就他在美術館附近價值6000萬的土地,
及新建的建築。
和惡狼講理是痴人作夢
因此,
我決定了五個步驟:
1. 把事實公開披露(登在網站)
2. 發函請本站的會員來閱覽最新文章(約2000人而已)
3. 發函歡迎來看最新文章,我手上的通訊錄名單約有300人
4. 這台灣仲介的雇主名單將近100人,多數沒有Email,但有地址,那就用信函通知。
5. 依據雇主地址上網查當地勞工局並將所有帳務資料寄發。
即使如此,也不過2400人知道這回事,懇請上網看到這個報導諸君,用您的Email或電話通知其他朋友一起來看看這家台灣人力仲介公司的惡狼嘴臉。
如果能使台灣2300萬人全部知道,也請您告訴我還有什麼辦法,謝謝您!
這家公司的資料如下:
公司名稱:家鑫國際有限公司(原始名稱:鉅眾)
許可證字號:1387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榮耀街30號13樓
負責人:楊錦鑾
聯絡人:楊麗芳
相關帳務資料:自2005年至2007/12/31止 Excel資料檔,由於資料龐大,請給我七天時間尋找個適當FTP置放空間,以便有興趣人士下載。列印注意:該檔案列印時可能必須100頁以上紙張。資料詳盡,內含勞工入境日期、護照號碼、雇主姓名、勞委會許可函號碼。
相關聲明:以上所述具皆屬實,本人願負法律責任。
如因本文所述使其他人士招受池魚之殃,固非所願情非得已,謹此致歉。請逕向事件源頭追究。
相關預告:
1. 有某台灣仲介公司越南國稅全部收足,其越勞俱已返國,部份經雇主直聘再入境,其高昂入境費用非經原越南公司辦理,現竟以再入境為由拒付已收國稅。且其原始越南公司繳付該台灣仲介公司保證金(保證金?),亦不斷推拖不予退還。因某些掃描資料在另一台硬碟中,正在解讀中,不日即可公開。
2. 有某台灣仲介公司將外勞帶到其他雇主處工作,再向勞委會職訓局虛報潛逃,使工人蒙受不白之冤,及向越勞收取國稅虛報越勞拒繳等情事,待收到法院終審判決書後全部公開。
因為有一筆帳,從2005年4月延伸到2007年12月一直沒有清結,總來往帳目台方應付台幣1,700,832(依照Yahoo http://tw.money.yahoo.com/ 2008年4月2日外匯匯率換算)約合美金56,151 USD,而越方應付台方的金額約為14,235 USD,互相扣抵後台方應支付41,915 USD。
這筆帳包含了:
1. 越南應收的服務費,俗稱越南國稅。(帳目內容顯示:已扣除付給台方回扣佣金)
2. 台方委託培訓越勞的費用,俗稱出工費。(包含越勞出境機票費)
3. 越方代墊越勞委託台灣仲介匯款金額。
4. 越方代墊台方零星購物金額。
5. 越方代墊「被監護人往生無法直聘入境」之台灣仲介預收款
6. 越方代墊「交付台灣仲介越盾」
7. 越方代墊「直聘工越南手續費含簽證費400USD」,直聘工辦理費用已在台灣全部收清,台灣仲介所收費用約為2000USD。
8. 越方代收部分養護機構台灣仲介費。
9. 越方支付每一潛逃工人1000USD予台灣仲介。
暴怒的通話
通話後一陣寒暄勢必免不了,錢在台方手上,越方態度自然是客客氣氣的。
「楊小姐,我們替您墊了不少錢,現在很難過,眼看過年過不了了,能不能麻煩您先匯個一萬美金過來?錢再慢慢算。」
「沒錢!我沒辦法。」
「那麼您能匯多少呢?匯一點讓我們應應急……」
「沒錢!」對方暴怒起來:「你還敢跟我要錢?你們做外勞做到這樣子沒經驗?你們真是笨蛋!
「你們只懂得伸手要錢放在口袋,
「這個國稅很多公司都只給幾個月,就沒再匯了!
「國稅只收2年,你不接受嗎?
「為了這些國稅我跟惠德惠川翻臉,這個損失算誰?……」
「您別生氣,阿雲的匯款我現在沒錢代墊。」阿雲是她的越勞,委託她匯款回越南,她又請越方替她墊款給越勞家人。越方也「真是笨蛋」,還不懂台方正在借題發揮先聲奪人以達到賴債目的,還在增加它的藉口。
「這個不是理由,我不接受。」台方很鴨霸的說。
「請您幫幫忙呀……」
「沒錢匯!」台方叫囂:「我連職員的年終獎金都付不出來……」喀嚓,電話掛斷了。
你還敢跟我要錢?你們做外勞做到這樣子沒經驗?你們真是笨蛋!
換句話說,台灣仲介公司是吃人不吐骨頭的,有甚麼帳是一概不認,替她們墊錢是「笨蛋」,供應越勞給台灣仲介是「笨蛋」,越勞付了大筆仲介費給他們也是「笨蛋」。不知台灣仲介會吃人的『做外勞做到這樣子沒經驗的』,真是笨蛋呀!
「你們只懂得伸手要錢放在口袋」
為甚麼台灣仲介對外國方都是這付口氣呢?難道台灣仲介都認為到街上招招手,就會有大批外勞搶著付大筆仲介費給台灣仲介嗎?那麼,為甚麼勞工潛逃硬要外國方賠償1000美金?外勞連沖水馬桶是什麼東東都不知道時就說品質不好,就任意把勞工遣回,還要外國方賠償遣回費用、機票費、手續費、交通費。超扣外勞費用被勞工局逮到,就要求越方打國際電話協助依照台灣仲介的劇本請外勞配合演出?鬥不過勞工局,必須罰款必須退錢時,就將這筆帳強制要越方承擔。勞工不適應工作或有問題時,也要越南打長途電話勸慰外勞。
這些逃跑外勞都被台灣仲介每月強制儲蓄存款3000NT$,有些勞工被警方尋獲遣回,但存款下落不明。誰領走了?也該追究一下吧!
台灣仲介公司一手向越南公司要求潛逃賠償金,一手侵吞潛逃勞工最後一個月薪資和強制儲蓄存款。
林林總總,「你們只懂得伸手要錢放在口袋」應該是台灣仲介吧?
當別人索回應得的金錢時,並不是乞討,不要搞錯了。
「這個國稅很多公司都只給幾個月,就沒再匯了!」「國稅只收2年,你不接受嗎?」
這兩句話把台灣仲介的生態全部曝光了。
許多越南公司為了順利收回服務費,為了勞委會職訓局規定「台灣仲介不得代收越南國稅」,在2002、2003年間,紛紛赴台在台灣的金融機構設立帳戶,讓台灣仲介利用越南新娘代收國稅後放進這個帳戶,以使台灣仲介通過地方勞工局的檢查,有匯回給越南的,就收取30%~50佣金,沒匯給越南的部份就統統放入自己口袋,而實際上有匯回越南只是一小部份,這一小部份是用來向地方勞工局交代的障眼法。
勞工工作2年或3年的越南國稅全都被收取了,勞工局頂多只知道台灣仲介「匯給越南了」,卻不知道,越南只收到一小部份,等到越南還笨笨的要收回國稅時,就會被台灣仲介盛氣凌人罵你「你們做外勞做到這樣子沒經驗?你們真是笨蛋!」
其實很簡單,勞工局應該查察這些越南人帳戶,人在哪裡?到境管局查一查,這些越南人出入境紀錄。如果沒有入境,那麼錢誰領了?領了錢有沒有匯款證明?沒有匯款紀錄,領錢的人就是侵占!
「為了這些國稅我跟惠德惠川翻臉,這個損失算誰?」
如果台灣仲介侵佔了越南國稅和剋扣勞工,被雇主明裡暗裡知道了,台灣仲介要把『這個損失算誰?』算在越南頭上,而不知反恭自省,我會爆更多料喔。
實際上,丟掉惠德和惠川的單,和收不收國稅扯不上半點關係,為了賴帳理由自然很多。
「您別生氣,阿雲的匯款我現在沒錢代墊。」「這個不是理由,我不接受。」
這個不接受的邏輯,我到現在都還搞不清楚,『你們真是笨蛋!』也許真的,真的笨到姥姥家,所以兩個月來想到兩眼烏青,都還不明白,為什麼一定要替台灣仲介墊保證不會還的匯款,才算可以接受?為什麼台灣仲介死都要認為越南應該要『真是笨蛋!』而笨到替台灣仲介『墊保證不會還的匯款』繼續當『笨蛋!』才『可以接受』。
「我連職員的年終獎金都付不出來……」
長期以來,台灣人力仲介公司要求大筆仲介費(目前要求4000USD~4800USD)、侵佔越南國稅、假借名目的所得稅、助紂為虐的食宿費、服務費,使台灣仲介可以收取驚人費用,所以手上有很多『不屬其所有的』錢,他們會將這些錢先拿來投資、應用、或奢侈消費,只要讓外勞繼續入境,拿後面補前面就無所畏懼週轉問題,一旦大環境驟變,外勞逐漸不能再供應這麼多收款名目時,就會開始圖窮匕見周轉不靈,如或所投資的項目為不動產,變現不易,則惡性循環開始啟動。
台灣仲介公司的問題逐漸浮現……
台灣仲介公司惡性倒閉的風潮也將開始……
也許;也許的也許;
以上的狀況只是這家台灣仲介公司手頭拮據,情急亂說亂講。
可是;可是的可是:
2008/02/04之後
2008/02/18 第四次投放帳單
2008/03/11 第五次投放帳單
2008/03/24 第六次投放帳單
為何全都置之不理?
顯露出來的是一副貪婪的惡狼嘴臉,
一手狠刮外勞的血汗錢,
一手吞食外國方的心血錢,
成就他在美術館附近價值6000萬的土地,
及新建的建築。
和惡狼講理是痴人作夢
因此,
我決定了五個步驟:
1. 把事實公開披露(登在網站)
2. 發函請本站的會員來閱覽最新文章(約2000人而已)
3. 發函歡迎來看最新文章,我手上的通訊錄名單約有300人
4. 這台灣仲介的雇主名單將近100人,多數沒有Email,但有地址,那就用信函通知。
5. 依據雇主地址上網查當地勞工局並將所有帳務資料寄發。
即使如此,也不過2400人知道這回事,懇請上網看到這個報導諸君,用您的Email或電話通知其他朋友一起來看看這家台灣人力仲介公司的惡狼嘴臉。
如果能使台灣2300萬人全部知道,也請您告訴我還有什麼辦法,謝謝您!
這家公司的資料如下:
公司名稱:家鑫國際有限公司(原始名稱:鉅眾)
許可證字號:1387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榮耀街30號13樓
負責人:楊錦鑾
聯絡人:楊麗芳
相關帳務資料:自2005年至2007/12/31止 Excel資料檔,由於資料龐大,請給我七天時間尋找個適當FTP置放空間,以便有興趣人士下載。列印注意:該檔案列印時可能必須100頁以上紙張。資料詳盡,內含勞工入境日期、護照號碼、雇主姓名、勞委會許可函號碼。
相關聲明:以上所述具皆屬實,本人願負法律責任。
如因本文所述使其他人士招受池魚之殃,固非所願情非得已,謹此致歉。請逕向事件源頭追究。
相關預告:
1. 有某台灣仲介公司越南國稅全部收足,其越勞俱已返國,部份經雇主直聘再入境,其高昂入境費用非經原越南公司辦理,現竟以再入境為由拒付已收國稅。且其原始越南公司繳付該台灣仲介公司保證金(保證金?),亦不斷推拖不予退還。因某些掃描資料在另一台硬碟中,正在解讀中,不日即可公開。
2. 有某台灣仲介公司將外勞帶到其他雇主處工作,再向勞委會職訓局虛報潛逃,使工人蒙受不白之冤,及向越勞收取國稅虛報越勞拒繳等情事,待收到法院終審判決書後全部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