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15 22:34:52無痕月

深刻

*毓蘭姐和學妹

我一直以為,人的愛可以久遠。








好難,

感情總會隨著事情或時間的變遷變得複雜,






你說呢?









安安穩穩的走到最後固然是好,

但當其中一方逝去之後,

他的愛是否依舊能存在?


不行的。




當愛已無法用肢體言語表達出來時,

當被愛的那個人無法再感受到時,

那還能稱作愛嗎?












只是,我相信人的愛是可以 深刻 的。

當聽到毓蘭姐在講述她朋友的先生,

為了她乳癌的朋友花了五萬元買了一張病床,

卻只有讓他太太躺了三天就繼續送回醫院,

卻毫無怨尤的說:就算只能讓她躺一天,我也要買這個病床!



故事到最後,毓蘭姐的朋友還是走了,

但她先生的那番話卻在我心中震撼著!

為什麼?是怎樣的愛可以如此付出、如此深刻?









我的愛不多,對家人、對朋友都一樣,

只能偶爾來點驚喜,

卻無法完全的給予。


深刻的愛,

到底要怎樣才能行的出來?

這個問題,就繼續讓它留在心理面想個千百回吧!

我相信......總會有答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