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07 10:31:35楊風

寫在〈山路〉張貼前


*楊風的第六篇同志小說〈山路〉,近日內,將在「文化CaDen’Za」(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yallen25/ )張貼。敬請各位網友指教!


1997-2001年,筆者參加了一個名為「台灣新興宗教現象及相關問題研究」的研究計劃。在這四、五年當中,對於歐美各先進國家,以及台灣本土的同志運動,有了初步的了解。台灣同志佛教徒內部的問題,也略有所知。

四、五年的研究發現,不管是歐美各國,或是台灣,同志平權運動的初期,都是由在野的,或是由強調關懷弱勢族群的政黨和社運團體所推動。由在野的政黨所推動,這大概是因為他們的包袱較小的緣故;而由強調關懷弱勢族群的社團所推動,這應該和他們的理念有關。

不管是在國外,或在台灣,同志的平權運動也和政黨一樣,分分合合,甚至彼此相互敵視、攻擊。

最開頭,所有反威權、反傳統的團體,全都結集在一起,成為一個泛政治或泛文化團體。(例如過去台灣的「黨外」。)接著,從這一團體,分化成政治團體和一般的社運團體。再由社運團體,分化出與「性」議題無關,以及與「性」議題相干的兩種社運團體。

與「性」議題相干的社運團體,起先,主要是以婦女運動(女性主義)為主旨的社團,例如台灣的「婦女新知基金會」。早期,由於社會觀念保守,同志(含男同志)議題,曾有很長的一段時間,附屬在婦運社團當中。後來,同志社團,從婦運團體(例如台灣的婦女新知)分離出來,成了目前我們所見到的同志平權運動。

在歐美,早先的「同志運動」(gay movement),包括男、女同志。Gay這一詞,也泛指男同志和女同志。後來,女同志認為男同志的平權運動,仍然脫離不了大男人主義的父權心態,因此從一般的同志運動當中分離出來。她們不再採用gay這一詞,而自稱為lesbian(蕾絲邊,拉子,拉拉)。她們所主導的平權運動,也不再叫做”gay movement”,改稱為「女同志運動」(lesbian movement)。gay這一詞,也因而專指男同志了。

很長一段時間,女同志運動都附屬在一般的婦女運動底下。台灣也不例外。台灣第一個女同志社團「我們之間」,就是從一般的婦運團體──「婦女新知」,分離出來的。台灣大學的「女同性戀文化研究社λ(Lambda)」,也是從當時外文系所開設的女性主義思潮和性別理論,然後發展出來的。從一般的婦運團體,或從女性主義運動分離出來,成了女同志平權運動的重要口號,她們甚至給了個名字,叫做「女同志分離主義」(Lesbian Separatism)。

不管是男同志或是女同志的平權運動,依照運動的年代先後,都可以區分為三個階段:(1)認同異性戀價值,視同志為「不正常」行為,必須改正過來。(2)勇敢「出櫃」(coming out of the closet),向親友承認自己的同志傾向,並以自己的同志傾向為傲。(3)酷兒(queer)現象,為男扮女裝或女扮男裝、SM、多P(群交)、援交等特殊性偏好和性活動,爭取生存空間。在台灣,(1)與(2)都有豐碩的成果。而第(3)階段的平權運動,主要是由中央大學的何春蕤教授所推動,目前還處於不完全被社會接受的情況當中。

在以上三個階段的同志平權動運當中,台灣佛教徒的同志平權運動,明顯可以看到(1)與(2)的運動足跡。也許是宗教徒的緣故,台灣的同志佛教徒當中,仍然存有許多屬於第(1)階段的分子,而且恐怕佔有絕對多數。他們堅持自己的行為是過去世的「惡業」所造成,必須透過修行,懺悔、改過,才能得到救贖。他們也對第(2)階段的同志佛教徒運動,頗有微詞。這使得剛剛起步的台灣同志佛教徒的平權運動,一分為二。

同志的戀情,和異性戀者的戀情一樣,往往被腦海裡的意識形態所左右。不同的同志平權運動,往往造成同志戀情的分分合合。〈山路〉這篇小說,即是以台灣同志平權動為背景,描寫台灣同志(包括同志佛教徒)的戀情,分分合合的情形。

(2006年6月29日)
楊風 2006-07-09 16:43:26

涼涼:光喜歡圖還不夠喔!

張超,菜龜龜:
快了啦,明天請早吧!

菜龜龜 2006-07-09 09:39:21

趕快貼吧,俺等不及了!

張超 2006-07-08 09:20:00

趕快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