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21 22:42:05小孩子〃看世界
邵曉鈴。
說實在的…
事情發生至現在…
已經73小時了吧…
第一個24小時內,
說要拯救,
那還OK,合情合理,
可是現在,
24個小時又24個小時…
說實在的,
各位不要說我說的難聽,
該讓她去了…
現在…
就算就活了,
不是植物人…也不會多好過…
這樣…真的對他好嗎?
現在一直撐、一直撐,
最後,如果他還是去了,
那…這些資源…
是不是該拿去就更該救的人?
更有希望救的人?
而且…
我覺得我朋友說的很對,
說實在的…
如果他今天不是邵曉鈴,
他是你太太、你媽媽、你姊姊、甚至可能是你,
你有辦法度過這麼多個24小時嗎?
光第一天,
血庫的寫就不夠用了吧?
會有護士幫你捐血、會有人看到新聞來捐血嗎?
不是我想說的很難聽…
我真的是就事論事,
你們如果不喜歡,
我也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