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禪機仙境」攝影比賽簡章
一、主 旨:
唯心聖教禪機山仙佛寺長期致力於中華文化道統「易經風水心法」的弘揚,為傳遞更多屬於唯心聖教的人文精神與內涵,特舉辦攝影比賽,以唯心聖教禪機山仙佛寺為主題,透過攝影者的角度,將唯心聖教特有的宗教內涵,以影會友讓更多的社會大眾認識唯心聖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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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 關 單 位:
1.主辦單位:唯心聖教禪機山仙佛寺、唯心聖教易經大學規劃院、易鑰出版社
2.協辦單位:台灣攝影學會、中華藝術攝影家學會
三、參 賽 資 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四、攝 影 主 題:
以唯心聖教禪機山仙佛寺為拍攝(禪機、人文、仙境、神)題材。含4月29日至5月5日水陸大法會
五、拍 攝 時 限:
即日起至2013年5月31日期間攝影之作品
(開放夜拍時間:農曆初1與農曆15日由PM 17:00至隔日AM06:00)
六、作 品 規 格:
1. 參賽攝影作品須為數位相機拍攝之1,000萬畫素以上,沖放或輸出為長邊12吋或全景高度6吋不留 白框之彩色相片,不限張數、不可裝裱、不可加任何商業logo 格放、加色、合成、彩繪、疊片、護貝,及連作不收。
2. 參賽件數不限,並同時繳交原始照片之數位(Raw)檔案。
3. 數位檔案請儲存於CD或DVD光碟片(檔案須保留原始EXIF檔資訊;底片拍攝者請自行掃描底片,儲存於光碟片)。
4. 每件參賽作品背面皆須浮貼參賽報名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表格見簡章背面)
5. 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七、拍 攝 規 範:
1.進入唯心聖教禪機山仙佛寺,請遵守寺方之相關規定,配合活動景觀之維護,環境的清潔與衛生的管理。
2.為維持良好的景觀水準,攝影者進入寺後不得亂踐踏草皮、攀折樹枝(葉)、亂丟垃圾,一經發現且勸阻無效,將直接取消參賽資格。
八、收 件 方 式:
1. 即日起至2013年5月31日(周五)止,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或親送(17:00止)
2. 收件地址:54447 南投縣國姓鄉福龜村長壽巷66號
3. 繳件內容:連同參賽作品、報名表、原始檔光碟密封完整並善加包裝,於信封註明「2013禪機仙境」攝影比賽活動小組收
4. 參賽作品若採郵寄,請先做好保護措施後寄出,如於郵遞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概由寄件人負責,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九、獎 勵:
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參萬元、獎狀乙面
銀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獎狀乙面
銅牌獎3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狀乙面
優選獎10名:獎金新台幣參仟元、獎狀乙面
佳作獎30名:獎金新台幣壹仟元、獎狀乙面
十、作 品 評 選:
1.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以客觀、公平的方式評選。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2. 評審時間:2013年6月10日(周一),詳細時間及地點另訂之。
十一、得獎公佈:
2013年6月17日(周一)公佈於活動網站,並以電話與專函通知得獎人領取方式。
十二、參賽附則:
1. 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作品須符合規格,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
2. 參賽作品須為本人拍攝,且以未經參加其它比賽得獎或未公開發表之作品,如有違反規定或發現與任何攝影比賽之得獎作品雷同,不予評審。
3. 參賽作品之參賽者本人,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時,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獎狀外,其違反著作權法律之責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4. 參賽作品不得翻攝、抄襲他人作品。如有不實,經評審發現,將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
5. 參賽作品正反面均不得做任何註記、塗色或簽色,違者視同棄權。
6. 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位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唯心聖教禪機山仙佛寺」所有;本單位依法有重製、公開展示
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7. 優選獎(含)以上每人限得乙個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8. 參賽作品經評審委員共同認定,未達評審標準,獎項得以從缺。
9. 未獲獎作品(照片或光碟)不予退回。原始檔案請參賽者自行備份。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10. 評選前如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11. 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12.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主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品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十三、洽詢方式:
1. 簡章索取:請洽活動網站 http://www.cjs.org.tw/j/photo.htm下載,或附回郵信封郵寄至收件地址函索。
2. 洽詢專線:(049)2724669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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