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4-17 20:51:50璇風
令人啼笑皆非的情書
此篇取自凌淑芬的某作品,確實令人啼笑皆非,你看過後便知道了。
鈴雅親親如晤:
我明白,妳──並不知道我是誰。
無所謂,因為年齡、身分、性別在真正有情人的眼中,
並不代表什麼,唯有胸腔內那顆摯誠如火的心,
才是最重要的。
可知道,妳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什麼?就讓我告訴妳吧!
妳每天迎著晨光慵懶乍醒的模樣、
沐浴過後一臉清新的感覺、
妳專注於工作的神采、打瞌睡時垂出嘴角的口水、
妳的一顰一笑和一舉一動,我……我……
我都沒看過。
這可能是我被妳吸引的原因。
因為距離造成美感。想想看,
假若一位無名的愛慕者親眼目睹過妳起床時的雞窩頭、
沐浴過後的落湯像、還有那滴沒擦乾淨的唾沫星子,
還有誰敢接近……
呃,我是說,還有誰敢出面與我爭搶妳呢?
聽說妳正值花樣年華,
卻連一封情書也沒收到過──我完全可以理解。
…………
不、不,千萬別誤會了我的意思。
當年但丁深戀著比雅翠詩的時候,
他又何嘗撰寫過情書給她?
只不過在她嗝屁後,以她為女神之名,
寫下流傳世代的名著《神曲》。
所以,誰教妳身體如此粗壯扎實呢?
這實在是妳的不對。
(啊……呃……#%*※……咱們言歸正傳。)
妳看,一本真正的書,
是不是比一封小小的情書值錢?
可全世界有多少人類寫得出一本書呢?
就是在這種自慚形穢的心態下,
那些仰慕者才裹足卻步,
遲遲不敢向妳表態。如今,
終於出現了一位真正能寫幾本書的人向妳吐露心意,
哦!可見上天是多麼細心地安排著妳我的情緣呀!
什麼?妳沒聽過但丁和比雅翠詩的故事?
沒關係,我就是故意挑中妳沒聽過的人物來引喻,
否則在下還有什麼搞頭……我是說,
否則我怎能表現出自已深奧偉大的學識呢?
而,如果我未具備深厚的才學實力,
又如何匹配得起妳呢?
噢──可貴的我。(好像又離題了。)
重點是,妳絕對不是我的巧克力,
想那黑黑醜醜的深褐色糖果怎麼可以比擬妳在我心中的地位呢?
妳,應該是我心中的牛奶糖,一包二十塊,經濟實惠又大方。
另外,妳也絕對不是我心中的太陽,
因為太陽的光芒足以曬傷我脆弱的肌膚。
就讓妳成為我永遠崇拜的日蝕吧!
親愛的日蝕,親愛的牛奶糖,妳可知我已為妳奉獻太多太多?
噢──深情的我。
(請以本人之稿酬行情,計算此封情書之價值。
怎麼樣?夠多了吧?……我好像又離題了。)
最後,在情意纏綿的信札尾端,且讓我祝福妳一句──
親愛的,
願妳青春永駐 音容宛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