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3 15:19:55xn33y5m1w5c8

讀者大聲說-被遺忘的權利

科技的日新月異,讓演算法精進到讓人咋舌的地步;運用資料探勘與大數據的分析,可以在你瀏覽網路的過程中,跳出你可能感興趣的廣告或是方才瀏覽過的網站的促銷宣傳,讓網路行銷變得「客製化」,也讓每一個只要接觸到網路社會的人,在巨量資料分析技術下,一切的足跡都能精準的被搜尋引擎「記住」。最近因為出國旅行的關係,所以積極的尋找各種訂票網站與住房網站,之後這些網站的廣告不斷出現在我的社群網站或頁面上,而且還是我瀏覽過的那些航空公司與飯店,起先我認為貼心極了,可以隨時提醒我訂票訂房,但我出國回來,那些廣告依然出現,也時不時跳出各樣我拜訪過的網站的宣傳,這讓我剛始感到「被監看」的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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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透過data mining與big data運用得出的資料,可以知道各台電腦的搜尋習性,再透過得出的結論預測「上網者」的消費行為,投以適當的廣告,賭一個上網者能夠轉變為「消費者」的機率,搜尋平台或社群平台吃下廣告費用、業者飽賺營收,雙方互謀其利,有些上網者也樂得足不出戶便得天下物。我並不否認大數據分析在某些情況下帶來的便利,但我不願意這樣的行銷方式形影不離的在我上網時出現,這讓我感受到自己的一舉一動都將成為「看不見的手」操縱的範圍,也會害怕資料外洩的可能。一年多前歐盟判決了一項所謂「被遺忘的權利」的法案,內容說到「若以某人姓名進行搜尋,搜尋結果出現連向包含某人相關資訊的網頁,則資料主體(個人)可向營運商或者向主管要求刪除搜尋結果的連結」;撇除其中的爭議,我希望這樣的法案也能夠運用到網路的強迫式廣告行銷上,讓我可以被網路遺忘,讓我有選擇不被廣告霸凌的權利,讓我可以在網路上單純的消費行為,不被有心的營利者分析。(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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