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16 11:01:00雜耍藝人+G.P+泡菜
SBL週記—醜陋的一天
我今天還真不知道從何開始寫起。
正當東風與達欣這場比賽最後1分14秒時,SBL爆發了開辦以來最嚴重的肢體衝突。之前看NBA球員打群架覺得像看熱鬧,身歷其中,才知道那種恐怖。
這次的暴力衝突,規模遠勝上次簡明富跟呂嘉豪的群架事件。我現在也不知道,這件事到底會怎麼善了。禁賽是一定的,雙方球隊要各自罰款也是一定的,禁幾場?怎麼判?明天可以見分曉。
我當時回到記者室,衝出去時已經打開了。
場景一:張智峰跟簡嘉宏爭個地板球,結果張智峰為搶那個球,揮拳打到了簡嘉宏的頭,裁判也沒吹哨。簡嘉宏當下就追打張智峰,張智峰退到達欣區,其他達欣球員遂一擁而上。
場景二:東風的球員不甘示弱,也紛紛離開板凳,去支援簡嘉宏。
場景三:現場還未做出判決前,先將動手最厲害的簡嘉宏與姚俊傑判離場。當我到休息室去穩簡嘉宏的時候,劉義祥不知什麼時候走出去了,去達欣休息室找姚俊傑「理論」。而其他東風被判離場的球員,看到劉義祥去,紛紛進達欣休息室拉人。當時我還在跟簡嘉宏講話,他一聽到外面有事也衝了出去,不過在門口被其他東風隊友拉住,回來他的氣喘發作,差點一口氣回不過來,這些是攝影機沒看到的。
場景四:雙方都有球員被判出場,反正不該在場上的都被判出場,最後以四對四結束比賽。
這真是荒謬的一天,醜陋的一場比賽。
●我從簡嘉宏被判離場後,一直都在東風的休息室跟他談話。我從簡嘉宏高一看到現在,我了解他在想什麼。他想贏,而他告訴我,達欣球員怎麼做都不吹,他們碰一下就吹,張智峰先搥他也沒事。憤憤不平之氣無處發洩,結果就變成了這個結果。
但,這都不是理由。算你再有理,揮拳,絕對是錯的。
一個球隊的主力王牌,絕對不是去揮拳的那一個,而是等人揮拳或是拉著隊友不要揮拳的那一個。這一點,我希望他永遠記得,這個球隊因為他的失控,要付出什麼代價。
當我要走的時候,他已經恢復平靜,向我道歉。但是,他該道歉的對象不是我而已,還有所有的球迷。我希望他可以公開道歉,就像Carmelo Anthony在「紐約大亂鬥」揮拳之後,公開向大眾道歉一樣。
●我沒有辦法接受「一條」跑到達欣休息室找姚俊傑理論的行為。劉義祥說他沒動手打人,他看簡嘉宏就像自己弟弟一樣,看到弟弟被欺負那能忍耐?
但是我說「一條」,你也不是第一天出來混,你這麼大一支跑到對方的休息室要找人「講道理」,就算你用嘴巴講,人家信嗎?到最後是不是又是「用拳頭講道理」?幸好最後「一條」沒有在達欣休息室被圍毆,但推了姚俊傑吧,正好落人口實,這不是犯傻嗎?我從來沒聽過可以到對方休息室去「講道理」的,這跟上來挑釁有什麼兩樣?如果換做是姚俊傑來「講道理」,那還不橫著出去?
●姑且不論裁判吹判尺度是什麼,有偏還是沒偏,但是我非常不滿意裁判到現在,沒有辦法給各隊一個交代,交代你們的尺度是什麼,標準是什麼,任由大家狗幹你們到極點,卻不做任何的解釋。講難聽點,就是一種「傲慢」。
我也要告訴今年SBL的裁判長黃朝和老師,雖然您是我的國中體育老師,但是我在這個圈子是六親不認的。上個星期,甚至應該在更早前,當SBL委員會提出要求裁判應該要說明尺度問題的時候,為什麼沒有說明?黃老師你今天在場,為什麼是王人生出來說明?照道理說,不是應該裁判長出面嗎?
「裁判問題」讓所有的球隊在比賽的時候,都陷入一種「被惡搞」的氣氛當中。有的球隊認為他們被裁判做了,有的球隊認為裁判並未特別偏他們,但是卻因為這樣而揹上不義之名。
今天三位裁判,我不知道是不是嚇呆了,但是真該在他們出現的地方都沒有出現,任由衝突擴大。我真的很無言了,裁判真的不是問題嗎?
我從來不願意去批評裁判如何,但是從這場比賽後,我會把裁判列入批判對象。我一直不願意這樣做,是不想從輿論給裁判製造壓力,但是若裁判問題還是一樣,乾脆花多點錢,從國外請人算了。
●這場比賽,將要被處份的,應該不只簡嘉宏。抄椅子的陳子威,穿西裝跳上去踢人的范耿祥,還有敲簡嘉宏頭的張智峰與在背後打得最兇的姚俊傑,都應該被列為禁賽對象。最後結果如何,看錄影帶來決定就能說明。現在兩個台在轉播球賽,這些人到底是去拉架還是勸架,我就不相信真相不能大白,誰該被罰找不出個頭來。
一個巴掌拍不響,達欣也應該向球迷與社會大眾公開道歉。達欣領隊王才翔表示,任何處份,他們也都願意接受,也感到抱歉有這樣的結果。
●當場上發生肢體衝突時,是不是可以有個處理準則?血氣之勇人人會有,出於義憤者也會有,但球員該怎麼做,裁判該怎麼做,教練該怎麼做,有沒有一個約定俗成的處理慣例?現在看起來是根本沒有這個東西,一切等到出事再說—這就是籃協的態度嗎?
這是我寫SBL以來,寫得最賭爛的一篇,但我還沒罵完。
posted 12-01-2007 11:52 by 朱彥碩 |
幹 裁判真的很爛 打家打成一團的時候他們在哪裡.....
雜耍
上一篇:向Boykins致敬
下一篇:SBL週記—混戰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