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04 11:05:32敏媽

  年輕時,讀到劉鶚《老殘遊記》中:「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何所不可?剛愎自用,小則殺人,大則誤國。」只覺得可嘆,以為清官不合時宜的作為固然引人憎恨罷了,哪裡知道無能的剛愎自用比貪瀆的為害更令人痛心疾首!大張旗鼓的大是大非,企圖掩蓋內心深處潛沈頑固的貪名慾望,同樣是貪婪啊,為一己之私,罔顧民情民意,執意孤行,權力巨大帶來巨禍,何止可惡而已?

  兩個沈淪,十六年的歲月,人生中最精華的一段日子,竟在惶惶中度過,該怪呢?該怪自己罩子不亮,不能明辨、不夠睿智,隨波逐流,以致淪喪載沈吧?也許該好好反思了:是不是能夠善用自己的智能?是不是累積足夠的判斷力?是不是隨時關注不再鄉愿?是不是勇敢承擔自己而不去冀望他人?是不是勤奮努力而不怨天尤人?......人生有幾個十六年,這,真是受夠了。

 


上一篇:如是觀想

下一篇:荒謬人生一二事

蜜桃 2013-12-19 16:39:00

16年? 是指大學畢業後的這些日子嗎?

現在人很長壽,平均年齡來到80,所以我們都還算"青年"~ 就奮起之後的16年吧!!^O^

Good day!


LINDA

版主回應
不是大學畢業後,而是近十六年,因分個階段,恰恰各八年之久.....
以現今平均壽命而言,我們確實還算青年,為了自己也該有奮起的作為,一起加油吧!
2013-12-27 08:4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