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02 11:40:31倚天屠龍

《轉貼》「兩國兩制、和平共存」(七)



來源:台灣教授協會網站,網址:http://taup.yam.org.tw/1t1c/tp1tcc07.html





七、獨立民主是台灣唯一的出路

  目前生活在台灣的兩千一百萬人民,是由原住民、鶴佬、客家、以及北京語系等四種族群組合而成,自從1945年台灣脫離日本統治並於1949年承受來自中國的大量移民以來,生活在共同的政經體系之下,不論就經貿實力、土地面積、人口數量而言,台灣人民有充分的資格過著「現代國家」國民的生活,可是由於國民黨政權帶有強烈的外來性格,使得台灣人民不論在法制層面或心理文化層面,幾乎都處在無國家狀態,前述台商赴中國投資之缺乏「心防」,即可見其一斑。所幸有不絕如縷的台灣反對運動,延續日治時代以來追求「當家作主」的寶貴傳統,1986年成立的民主進步黨,利用歷次的選舉活動宣揚民主、獨立的理念,在1992年的立法院改選並已得到三分之一的席次,顯示台灣人民當家作主的日子已不在遠。

  台灣人民忍受數十年的報禁、黨禁、以及限制言論集會結社自由的戒嚴體制,國民黨政府雖然在1987年宣布解除戒嚴,但是就像資本主義市場的壟斷結構一旦形成,其所謂的「自由」競爭必須大打折扣一樣,解嚴後的國民黨,依舊憑藉龐大的特權黨營事業、壟斷的電子媒體、僵固的教育體系,延續其舊時代的統治模式;另方面,長久父權統治自會斲傷人民的自信、自主性、和參與政治的熱情,所以台灣目前的民主政治雖然比中國進步,仍然有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

  具體而言,台灣亟須制訂一部符合立憲原理和台灣人民需要的新憲法,以取代1946年制定於舊中國卻迄今強加於台灣人民身上的「中華民國憲法」。經過1990年3月學運的衝擊,李登輝領導的國民黨開始對「憲政改革」有一些具體的回應,然而國民黨的憲改乃是藉著數十年不曾改選的「國大代表」來確定「中華民國憲法」本文不變,並將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改以增修條文的面目呈現,此一過程完全罔顧台灣人民之制憲權以及台灣人民追求族群和諧、社會福利等需求。 1991年8月25、26日,包括民進黨在內的反對運動各團體,召開「人民制憲會議」通過「台灣憲法草案」,該憲草主張單一國會、總統直選,對於社會基本權以及地方自治都有進步的設計,應該是未來台灣的憲政藍圖。       

  為了長遠的生存發展,台灣有必要儘快加入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惟在此之前必須打破國民黨與共產黨遙相呼應之「中華民族」大一統迷思,回歸現代國際法、主權國家的觀念;當健全的民主制度逐步建立,媒與教育體系逐漸正常化之際,即是台灣的主體性──包括政治法律層面和文化心理層面──塑造完成的階段。那時台灣朝野誠心合力,必能有效推行國際正名運動,以台灣為名參加各種國際組織,同時以自由、平等、互惠的原則與中國人民展開更多樣的和平友好交流。東南亞一個充滿自信而貢獻於世界和平、增進人類文明的新國家於焉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