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1-16 10:29:13思慕微微

新加坡最高法院法官指稱台灣不是一個國家


記者盧德允/台北報導

新加坡最高法院法官在一項判決中指稱台灣不是一個國家,因此台灣民航局不能主張司法豁免權,對於這項損及台灣國家尊嚴的發展,外交部昨天表示,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這項判決只是法官對個案的見解,不會影響台灣與新加坡雙邊關係及正常往來。

外交部發言人石瑞琦指出,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訴法庭在十四日駁回我國民航局豁免權之主張,外交部將深入了解判決內容,與民航局研商後續因應方案。

他強調,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的事實不容質疑,這項判決是對民航局是否享有豁免權作出認定,是本案法官對個案的見解,中華民國與新加坡政府有多年實質友好關係,這項判決將不會影響兩國關係及正常往來。

數年前新加坡航空班機在中正機場失事,造成嚴重傷亡,部分罹難者家屬及傷者對新航提出求償告訴,新航認為意外發生與台灣民航局的疏忽有關,要求將民航局列為第三造,民航局則以它為國家政府部門為由,主張應享有豁免權。

來自新加坡的消息指出,新加坡最高法院法官前天作出判決,指稱新加坡外交部清楚表態,就法令而言,台灣不是一個國家,台灣民航局不能享有豁免權,法庭必須遵守外交部的決定,不能私自裁定。

法官在裁決文中表示,新加坡政府採行「一個中國」政策,對待台灣方式與對待一般主權國家不同,新加坡雖然在一些領域上與台灣簽署合作協議,但「在某一方面的合作並不代表承認對方是一個主權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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