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29 14:07:53茨草馨香
逐漸向內挖掘的我
我是個能動能靜的人,人群中,我會展現出我亮麗的外殼,或者遇上能言善道之人物,會激起我鬥智搭腔的動能,不過,有時我也享受處於聆聽的狀態,因為有時會覺得累,靜靜地與身體共處,腦袋放空,獲得平靜的那一刻,有種舒服感,是種享受。
正如每個人有不同的指紋,每個人的人格也不一樣。先前,我會認為的是一個「矛盾」之人,既是抽象與理論型、又是具體與實際的人,常無法斷定我是屬於哪一型的人,但是,何需斷定呢?因為人是會改變,我的思緒也是隨時在轉變的。一旦我認定我是「矛盾」的人,便會思緒矛盾,而倘若我重新解讀這樣多元的我,是個「豐富」的小孩,那麼,我便能很自然地接納我饒富的思維了。
我常被認為是一個富於想像或憑直覺的人,但也被認為是一個講求精確,講求事實的人,因為我也經常以理性在斷定事物;常以現有的資訊和情境的分析,加上個人的經驗,對他人做評斷,另一方面,卻也以了解他人的需要及價值觀為宗旨,認同了、體會了他的感覺才能做最後判斷,而這「斷言」卻也是無止盡延伸,隨時會受其他資訊而動搖的,因為我認為任何判斷都有疏失;需要安靜、獨自思考的時間,也需要人群的關懷,亦容易和他人打成一片;經常嘗試用新的方法來解決當前的工作;以合乎邏輯的思考,亦根據過去生活的體驗及信念來得到結論;和他者談論某個主題時,即會舉一反三,對應到自我的需求,解決自己當下的困擾;會事先設想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不過不會因此裸足不前,而是把這些事先的考量〝帶著〞一同走過這事件,在過程中逐一對照,一方面,因為事前心理有準備了,面對預測中不好的後果時,心情較能調適,另一方面,也可能因為設想不周,將自己推向不好的結果,但,重要的是,我能承受這後果。看似隨心所欲的做某些事的我,其實了解別人的期望,也事先考量了這些期望再行事。
我喜歡自己對問題保持的開放態度,面對問題的答案時能保持彈性,且可隨時修改,但有時這種「什麼都可以/什麼都可能」的思維會讓我沒有著力點,如同飄浮在空中的物體,沒有明確的方向,有時候,這是一種很難受的感覺,但總得面對,於是試著去陪伴這難受,去看清那空虛的源頭,其實,當一個人思考時真的「沒有方向」嗎?不,心有所屬,意味著我們的思緒會有脈絡可循,面對問題時,心中的的答案是有的,不見得明確,但因為「看見」,所以明白心中有可預知的,或可預測的答案。人就是如此的複雜又有趣,我喜歡我的理性又感性的綜合體,這讓我更多元,在不斷「看見」的同時,認識了自己,也了解了與我互動、同處於社會的他人。
很清楚地感受到自己喜愛「照顧/接觸」的族群、以及處理的問題----是受壓迫者之問題,例如同志、原住民議題,當我面對這些朋友時,我會立即同理到他們的處境與難過,而我,擅長運用我的光明面empower這些朋友,而這力量出自於自願,以及內心的那份類同的感受,於是我能夠真正的設身處地為他們著想(當然可能也是由我的觀點出發的〝為他們著想〞,但從他們的回饋以及與之互動的過程,那是一種〝我懂了〞的訊息在交換著),甚至是赴湯蹈火,雖然對待一個他者(個案也好,朋友也好,一位之於〝我〞之外的人),我的全然付出不至於是必要,但我明白內心深處不停在蘊釀的那份力量,是隨時在這些朋友需要協助時,便會即時湧出。而這「赴湯蹈火」聽起來似乎很衝動,但我認為這是,在適時之處盡力而為,不推辭,因為我「願意」,而且我「想」這麼做。
我的熱忱,很容易在和這類族群接觸之時被觸發,但在面對因愛情困惑的朋友時,我發現,我固然能做到「傾聽」之功,但內心卻沒有全然的意願「陪伴」他/她。因為我竟然認為,愛情的困擾是小事!而且認為處理愛情的困擾〝很簡單〝,因為這困擾來自於自己,那麼處理自我的情緒/思緒〝就好了〞,疏不知,這「個人」的困擾才是真正能夠囿阻一個人無法動彈、無力抗拒的囹圄,不像先前提到的同志朋友會有的(不被認同的)困擾,在接納的團體裡、支持的氛圍裡,他們還是可以自由吸呼空氣,獲得剎時的解放(雖然我仍然認為這議題是非常需要投注心力處理的問題,而且要抗衡的是整個大環境)。而困頓自我的心沒解開,到哪兒都一樣無法快樂。
所以,我先前都會跟朋友開玩笑,我是無法處理感情困擾者的問題的,因為我的愛情困擾來得快去得也快,我會攤開雙手,跟他們說:「愛情本來就是這樣啊~就好好地去享受你當下的喜怒哀樂吧!」。但是,當愈來愈多身邊的朋友出現同樣的問題,相似的困頓,而他/她們因為我的特質,而願意和我分享這一切,主動尋求我的協助、與我討論,在這樣的情況下,我若再給予只是「傾聽」,而沒「用心傾聽」,在沒有同理心的情況下,我是不是更加造成他們的困擾,更傷害到他們呢?
曾經,我甚至因為這「覺察」與「檢討」而產生的「困惑感」,前往和一位諮商師討論,對話的結果,促使我有一股驅力,我必須開始去正視我對愛情的態度,以及和原生家庭間的關聯。
過去,我專注於向外發展,充滿了幹勁,給人總是一付「很陽光」的感覺,相對的,我並沒有時間與自我共處,向內發展,對當時的我來說,是種〝駐足〞的恐慌,〝沒有動能〞會令我感到自己〝沒有用〞,於是,我擅長/習慣於「模糊情緒」,因為我明白,一旦我著磨於情緒困境裡,我將無法前進,而這「前進」對我來說,是比較重要的。
這樣的內化心境,影響著我所有的待人處世之態度,也左右/決定了我處理事情的方法。正如同我面對我的伴侶時,我慣於以「抽離」的方式看待/對待我們對方之間的衝突、愛恨、情緒,也就是說,在雙方有衝突之下,我感受得到我的情緒,或者是說,我〝知道/明白〞我會有什麼樣的情緒,而在當下,我會馬上〝飛到〞二者的上方,看著這樣的過程,以理性的方式理解著我和他之間因為愛恨而產生的情緒,於是,等我飛回到這身體後,便「化解了/淡化了/模糊了」當下的情緒,這可以說是一種自我催眠,但履試不爽,非常「有效」,因為我以為化解了衝突。但這樣的互動之下,便衍生出了另一問題,對方愈來愈無法理解我,因為他看不到/感受不到我的微妙情緒,這往往是親密關係裡的另一項危機因子,因為對方會覺得我不夠愛他,愛是對這人的重視,但對方在這樣的互動模式下感受不到那份「重視」。
我不愛他嗎?我愛,我很清楚這感受,但,一方面,我明白我愛好自由,所以也希望能給對方沒有心理束縛的自由,因為那也是我想要的。另一方面,我想,我更愛我自己吧,這是我一直以來面對這般認知落差時給自己的理由。我更愛我自己,所以害怕自己「受傷害」,而這傷害會是來自於我的「情緒」,因此,我只要「管理好」我的情緒,我就不容易受到傷害了,而這不斷以理性思考管理我的情緒的「叮嚀」,讓我漸漸地慣於直接模糊掉/丟掉我的情緒,因為這是對我好。
其實,從這一角度看來,我還真的是名符其實的「自私自利、不夠愛這個人、不懂得愛」--這是世俗眼光的解讀,而我,有時也會用這樣的眼光檢視自己,因此,曾經一度懷疑自己是不是真的不夠愛另一伴,但知覺到了潛藏於心中的那份「害怕」,在(下意識的)斟酌之下,還是〝選擇〞了「保護自己」。
後來,更了解到自己那份「怕受傷」而產生的「給距離」,是來自於從小對父母愛的需求。
家中排行老二的我,老二哲學是培養而成的,善於察言觀色是求生存的本能,小孩子總是希望能獲得父母的注意,但夾於中間的老二總是會遇到爭寵的困頓,在這樣的心態下,小孩會做出的方式可能會是持續強奪父母的愛、或是伺機行動、或是見機行事、或是耍心機地左右逢緣、或是放棄爭奪,裝作若無其事,不受其左右,不再為其困擾,而我,似乎選擇了最末項,愛著父母,也需要他們的愛,但如果獲得的不如期待中的多,失落感便愈大了,這便是受傷的源頭。而害怕受傷,便學會了「拉開距離」,拉開身體的距離,也拉開心的距離(以為可以,但事實上是不可能的,只不過,會有一些空間)。
期待不是那麼大、不是那麼必要時,失落感便愈小了,便不易受到大傷害了。但明白自己對那重視的人,有份清楚的愛,是我不可磨滅的愛。我不會(不再)質疑自己對父母、對伴侶的愛是不夠或者是沒有的,我重拾了那份互相需求的愛,因為我用心地正視著它,愈正視它,愈能再次體會那愛中的喜怒哀樂,也愈來體察到朋友的困擾心情。
我覺得很有趣,現階段不斷地學習向內自我探索,愈釐清自我感受/思緒,愈了解自己思考模式的形成。當看到自己目前的「所做所為」的「其來有自」,是給了自己另一種詮釋自我行為/價值觀的可能性,也供給自己另一番看待自己、做出不同行動的選擇,看清楚了自己的行為/思考脈絡,縱使處世之方尚未改變,但面對同件人事物時,心態已改變了,行動的轉變,便在微妙中進行著。
正如每個人有不同的指紋,每個人的人格也不一樣。先前,我會認為的是一個「矛盾」之人,既是抽象與理論型、又是具體與實際的人,常無法斷定我是屬於哪一型的人,但是,何需斷定呢?因為人是會改變,我的思緒也是隨時在轉變的。一旦我認定我是「矛盾」的人,便會思緒矛盾,而倘若我重新解讀這樣多元的我,是個「豐富」的小孩,那麼,我便能很自然地接納我饒富的思維了。
我常被認為是一個富於想像或憑直覺的人,但也被認為是一個講求精確,講求事實的人,因為我也經常以理性在斷定事物;常以現有的資訊和情境的分析,加上個人的經驗,對他人做評斷,另一方面,卻也以了解他人的需要及價值觀為宗旨,認同了、體會了他的感覺才能做最後判斷,而這「斷言」卻也是無止盡延伸,隨時會受其他資訊而動搖的,因為我認為任何判斷都有疏失;需要安靜、獨自思考的時間,也需要人群的關懷,亦容易和他人打成一片;經常嘗試用新的方法來解決當前的工作;以合乎邏輯的思考,亦根據過去生活的體驗及信念來得到結論;和他者談論某個主題時,即會舉一反三,對應到自我的需求,解決自己當下的困擾;會事先設想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不過不會因此裸足不前,而是把這些事先的考量〝帶著〞一同走過這事件,在過程中逐一對照,一方面,因為事前心理有準備了,面對預測中不好的後果時,心情較能調適,另一方面,也可能因為設想不周,將自己推向不好的結果,但,重要的是,我能承受這後果。看似隨心所欲的做某些事的我,其實了解別人的期望,也事先考量了這些期望再行事。
我喜歡自己對問題保持的開放態度,面對問題的答案時能保持彈性,且可隨時修改,但有時這種「什麼都可以/什麼都可能」的思維會讓我沒有著力點,如同飄浮在空中的物體,沒有明確的方向,有時候,這是一種很難受的感覺,但總得面對,於是試著去陪伴這難受,去看清那空虛的源頭,其實,當一個人思考時真的「沒有方向」嗎?不,心有所屬,意味著我們的思緒會有脈絡可循,面對問題時,心中的的答案是有的,不見得明確,但因為「看見」,所以明白心中有可預知的,或可預測的答案。人就是如此的複雜又有趣,我喜歡我的理性又感性的綜合體,這讓我更多元,在不斷「看見」的同時,認識了自己,也了解了與我互動、同處於社會的他人。
很清楚地感受到自己喜愛「照顧/接觸」的族群、以及處理的問題----是受壓迫者之問題,例如同志、原住民議題,當我面對這些朋友時,我會立即同理到他們的處境與難過,而我,擅長運用我的光明面empower這些朋友,而這力量出自於自願,以及內心的那份類同的感受,於是我能夠真正的設身處地為他們著想(當然可能也是由我的觀點出發的〝為他們著想〞,但從他們的回饋以及與之互動的過程,那是一種〝我懂了〞的訊息在交換著),甚至是赴湯蹈火,雖然對待一個他者(個案也好,朋友也好,一位之於〝我〞之外的人),我的全然付出不至於是必要,但我明白內心深處不停在蘊釀的那份力量,是隨時在這些朋友需要協助時,便會即時湧出。而這「赴湯蹈火」聽起來似乎很衝動,但我認為這是,在適時之處盡力而為,不推辭,因為我「願意」,而且我「想」這麼做。
我的熱忱,很容易在和這類族群接觸之時被觸發,但在面對因愛情困惑的朋友時,我發現,我固然能做到「傾聽」之功,但內心卻沒有全然的意願「陪伴」他/她。因為我竟然認為,愛情的困擾是小事!而且認為處理愛情的困擾〝很簡單〝,因為這困擾來自於自己,那麼處理自我的情緒/思緒〝就好了〞,疏不知,這「個人」的困擾才是真正能夠囿阻一個人無法動彈、無力抗拒的囹圄,不像先前提到的同志朋友會有的(不被認同的)困擾,在接納的團體裡、支持的氛圍裡,他們還是可以自由吸呼空氣,獲得剎時的解放(雖然我仍然認為這議題是非常需要投注心力處理的問題,而且要抗衡的是整個大環境)。而困頓自我的心沒解開,到哪兒都一樣無法快樂。
所以,我先前都會跟朋友開玩笑,我是無法處理感情困擾者的問題的,因為我的愛情困擾來得快去得也快,我會攤開雙手,跟他們說:「愛情本來就是這樣啊~就好好地去享受你當下的喜怒哀樂吧!」。但是,當愈來愈多身邊的朋友出現同樣的問題,相似的困頓,而他/她們因為我的特質,而願意和我分享這一切,主動尋求我的協助、與我討論,在這樣的情況下,我若再給予只是「傾聽」,而沒「用心傾聽」,在沒有同理心的情況下,我是不是更加造成他們的困擾,更傷害到他們呢?
曾經,我甚至因為這「覺察」與「檢討」而產生的「困惑感」,前往和一位諮商師討論,對話的結果,促使我有一股驅力,我必須開始去正視我對愛情的態度,以及和原生家庭間的關聯。
過去,我專注於向外發展,充滿了幹勁,給人總是一付「很陽光」的感覺,相對的,我並沒有時間與自我共處,向內發展,對當時的我來說,是種〝駐足〞的恐慌,〝沒有動能〞會令我感到自己〝沒有用〞,於是,我擅長/習慣於「模糊情緒」,因為我明白,一旦我著磨於情緒困境裡,我將無法前進,而這「前進」對我來說,是比較重要的。
這樣的內化心境,影響著我所有的待人處世之態度,也左右/決定了我處理事情的方法。正如同我面對我的伴侶時,我慣於以「抽離」的方式看待/對待我們對方之間的衝突、愛恨、情緒,也就是說,在雙方有衝突之下,我感受得到我的情緒,或者是說,我〝知道/明白〞我會有什麼樣的情緒,而在當下,我會馬上〝飛到〞二者的上方,看著這樣的過程,以理性的方式理解著我和他之間因為愛恨而產生的情緒,於是,等我飛回到這身體後,便「化解了/淡化了/模糊了」當下的情緒,這可以說是一種自我催眠,但履試不爽,非常「有效」,因為我以為化解了衝突。但這樣的互動之下,便衍生出了另一問題,對方愈來愈無法理解我,因為他看不到/感受不到我的微妙情緒,這往往是親密關係裡的另一項危機因子,因為對方會覺得我不夠愛他,愛是對這人的重視,但對方在這樣的互動模式下感受不到那份「重視」。
我不愛他嗎?我愛,我很清楚這感受,但,一方面,我明白我愛好自由,所以也希望能給對方沒有心理束縛的自由,因為那也是我想要的。另一方面,我想,我更愛我自己吧,這是我一直以來面對這般認知落差時給自己的理由。我更愛我自己,所以害怕自己「受傷害」,而這傷害會是來自於我的「情緒」,因此,我只要「管理好」我的情緒,我就不容易受到傷害了,而這不斷以理性思考管理我的情緒的「叮嚀」,讓我漸漸地慣於直接模糊掉/丟掉我的情緒,因為這是對我好。
其實,從這一角度看來,我還真的是名符其實的「自私自利、不夠愛這個人、不懂得愛」--這是世俗眼光的解讀,而我,有時也會用這樣的眼光檢視自己,因此,曾經一度懷疑自己是不是真的不夠愛另一伴,但知覺到了潛藏於心中的那份「害怕」,在(下意識的)斟酌之下,還是〝選擇〞了「保護自己」。
後來,更了解到自己那份「怕受傷」而產生的「給距離」,是來自於從小對父母愛的需求。
家中排行老二的我,老二哲學是培養而成的,善於察言觀色是求生存的本能,小孩子總是希望能獲得父母的注意,但夾於中間的老二總是會遇到爭寵的困頓,在這樣的心態下,小孩會做出的方式可能會是持續強奪父母的愛、或是伺機行動、或是見機行事、或是耍心機地左右逢緣、或是放棄爭奪,裝作若無其事,不受其左右,不再為其困擾,而我,似乎選擇了最末項,愛著父母,也需要他們的愛,但如果獲得的不如期待中的多,失落感便愈大了,這便是受傷的源頭。而害怕受傷,便學會了「拉開距離」,拉開身體的距離,也拉開心的距離(以為可以,但事實上是不可能的,只不過,會有一些空間)。
期待不是那麼大、不是那麼必要時,失落感便愈小了,便不易受到大傷害了。但明白自己對那重視的人,有份清楚的愛,是我不可磨滅的愛。我不會(不再)質疑自己對父母、對伴侶的愛是不夠或者是沒有的,我重拾了那份互相需求的愛,因為我用心地正視著它,愈正視它,愈能再次體會那愛中的喜怒哀樂,也愈來體察到朋友的困擾心情。
我覺得很有趣,現階段不斷地學習向內自我探索,愈釐清自我感受/思緒,愈了解自己思考模式的形成。當看到自己目前的「所做所為」的「其來有自」,是給了自己另一種詮釋自我行為/價值觀的可能性,也供給自己另一番看待自己、做出不同行動的選擇,看清楚了自己的行為/思考脈絡,縱使處世之方尚未改變,但面對同件人事物時,心態已改變了,行動的轉變,便在微妙中進行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