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29 01:11:42∞葬∞

※ 好 丟 臉 ※

真的是完全傻眼。
我這人不愛看新聞,連電子新聞也少過目;沒辦法!世風日下,連新聞、媒体的素質都大不如前。
所以,遲至今日我才知道發生了這件大事!

 

楊比比的網站我一直都有在注意,因為它是個很不錯的教學網站。第一次知道這個網站還是靠同事推荐的呢,上網一觀:「還真是不錯的優質網站哩!」此後便時而做做壁虎,時而參與討論或哈啦。
沒想到才一陣子小忙......回頭再上楊比比的站...竟發生盜用事件......真是晴天霹靂。

 

事件發生在九月......而且.....竟與我的母校有牽扯.......My God.............

 

上去看了兩造說詞... 老實說... 我討厭做錯事的人還擺哀兵姿態。更討厭聽見有人說〝「理直氣和」比「理直氣壯」更可貴;「義正辭婉」比「養正辭嚴」更能讓人尊敬〞這樣的風涼話!
當個人的權益受到損害時,除非是聖人、神人,否則〝正常〞來講是沒多少人人可以『理直氣和』的吧!?
我這可不是情緒犯濫之言詞,而是很理性的用同理心去思考此次事件。

 

我承認我對時下的媒体、新聞缺乏信心,它們一點都不中立!同樣地我也對蘋果報導的內容持保留態度--任何人一看都知道蘋果站在楊比比那邊--因為它們都是西瓜靠大邊;也就是說:那邊立場鮮明(或較易炒動)它們往那邊站。重點是:蘋果大大地陳述了楊比比的立場,卻沒怎麼提到另一造(楊珮琪)的立場--是覺理虧所以可以不用重視嗎--為什麼?

 

我真正生氣的是:有人在模糊焦點!
身為教師竟在做錯了事之後,一味的想息事寧人,嘴裡說著有誠意道歉卻在言詞上巧辯(請上當事人Blog);嘴上說誤用、誤用......試問:「誤用的人怎麼記得簽上自己的大名啊?」好諷刺啊... 光是簽上那個“琦”字官司就夠妳打的了吧。光這條偽造文書楊珮琦就說不通「誤用」人家的教材了吧?怎麼為人師表啊???

 

我極度討厭犯錯的人擺哀兵姿態!!!
不是所有的錯事你擺低姿態就能贏的吧!
不是所有人都站在細聲弱氣的那邊啊!至少我不會這樣。
錯就是錯了,沒正式道歉就不是真悔悟!一逕地在自己的地盤碎碎唸也算是道歉嗎?有勇氣將錯事po上網,為什麼沒勇氣更公開地向當事人say sorry呢(還差那一步ㄛ)



看起來我像是站在楊比比那邊嗎?錯了!我只是看不慣大家習慣性靠向似弱猶強的那一方;難道大家都是笨蛋嗎?這就好像小孩子,以為凡事用‘哭’就可以贏得所要的,而那始終不落淚的反倒做錯了什麼一樣... 這樣公平嗎?

如果今天楊珮琦懂得尊重別人又何來這場風波?一個不懂得尊重別人的老師其身教就大有問題,為什麼反而博得多數人的同情?我真是不懂!把事件焦點模糊掉的不是楊珮琦嗎?為什麼大家反而要同情一個會偽造文書、冒用他人智慧財產權、巧言善辨的人呢?我從頭到尾都沒看她公開道歉,更沒聽她提及自己冒簽大名於別人作品上這件事... 這樣也叫有誠意解決事情?

 

唉-----為什麼這件事偏偏發生在我的母校
      真是讓我覺得好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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