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9 06:41:53yaung

非暴力拆政府~



非暴力拆政府~


        大埔案自救會結合勞團、環團及學生團體在凱道舉辦「818拆政府行動」晚會,並訴求修土徵條例等法律以落實土地正義。

         大埔事件始於2010年怪手進入快收成稻田與老農對峙起,苗栗縣長劉政鴻2013年7月18日再拆除大埔張藥局民宅。

          2008年灣寶被劃入占地365公頃的後龍科技園區後,歷經2年半的抗議,終於在2011年因為農委會公布特定農業區不得徵收,才未被苗栗縣政府徵收,卻是全台20多個農地徵收糾紛案中唯一保住農地的案例。

         內政部表示,大埔區段徵收案係苗栗縣政府為配合竹南園區基地擴建之用地需求及周邊地區整體發展而開發,其開發目的符合徵收的公益性及必要性,區內地主約900餘人,同意申請領回抵價地者高達98%,僅24戶陳情保留所有農地及農舍,經縣府協調處理後,已完成20戶之建物保留及配售農業區作業,僅有4戶因涉及交通安全、建物保留公平性、都市計畫合理性等因素,未獲苗栗縣及內政部兩級都市計畫委員會採納,而無法原地保留。

         內政部表示,因該區段徵收案已近完成階段,對於區內緩拆之地上物依法須予以處理,苗栗縣政府在於6月11日發函通知拆遷戶於7月5日前自行完成拆遷,並於7月18日依行政執行法辦理。有關苗栗縣政府拆遷本案地上物,係依相關法規及權責辦理,內政部尊重地方政府職權。

        內政部表示,日前遭拆遷的4戶房地,柯成福先生的所有土地,縣府業已同意其申領並配回抵價地;黃福記先生及朱樹先生分別僅拆除部分圍牆及鐵皮屋,其建物均原地保留並無拆除,其原有農地均已等值配回農業區土地;至彭秀春部分,縣府業已報院同意以成本價格專案讓售一塊建地給彭秀春重建房屋。

       內政部指出,依新修正的「土地徵收條例」規定,爾後需地機關於公聽會階段,即須評估興辦事業的公益性及必要性,包括就徵收事業所影響的社會因素、經濟因素、文化及生態因素、永續發展因素等事項作評估,對於特定農業區的農牧用地,經行政院核定為重大建設須辦理徵收者,若有爭議,應依行政程序法舉行聽證,條件甚為嚴謹。

        內政部表示,在都市計畫規劃階段,即需邀集區段徵收範圍內地主召開說明會,徵收計畫送審前,尚需辦理協議價購、召開公聽會等,與民眾有充分溝通,並讓所有權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確實已較過去程序嚴謹而周延。

       內政部表示,新修正的「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土地徵收改以市價補償,亦未課徵增值稅;針對中低收入戶訂定安置計畫,即充分考量並保障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之財產權,及其特別犧牲。

        除了大喊拆政府,他們也喊出要拆掉核四與美麗灣。藝文界人士也到場支持,以「你甘有聽到阮的聲」和「美麗島」的歌聲,喚起民眾對土地正義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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