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中國時報人間副刊。
■宗旨:發掘優秀作品,促進台灣文藝。
■獎項:分短篇小說組、散文組、新詩組、小品文組、書簡組。
1.短篇小說組:三名。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二十萬元;評審獎二名,獎金各新台幣十萬元。以上各獲獎座一座。字數六千字以內。
2.散文組:三名。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評審獎二名,獎金各新台幣五萬元。以上各獲獎座一座。字數四千字以內。
3、新詩組:三名。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評審獎二名,獎金各新台幣五萬元。以上各獲獎座一座。行數五十行以上,七十行以下。
4.小品文組:書寫台灣山水,自然旅行、生態環保皆宜。十名,不分名次,獎金各新台幣一萬元、獎座一座。字數一千字以內。
5.書簡組:想像的對話──寫信給文學作家:十名,不分名次,獎金各新台幣一萬元、獎座一座。字數一千字以內。(寫信之對象,國內外任一小說家、散文家、詩人均可)
■收件、截稿日期:
1.自今年七月一日起開始收件。
2.今年七月三十一日截止收件(以台灣郵戳為準)。
■評審過程:
1.稿件寄到後立刻編號,原則分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由本刊聘請知名作家、學者進行評審工作。
2.晉入評審稿件,一律密封送請本屆評審委員審閱。
■公布、頒獎日期:
1.今年十月上旬公布評審結果。
2.頒獎日另擇期公布。
■注意事項:
1.得獎作品均在人間副刊發表,不另支稿費。
2.除中國時報人間副刊同仁外,凡海內外各地區華人均可參加,但為提攜新秀,從本屆推算起前五屆時報文學獎(35屆、34屆、33屆、32屆、31屆)之短篇小說、散文、新詩各組首獎得主,不得參加該得獎獎項的比賽(例如前五屆短篇小說首獎得主不得參加本屆短篇小說組,依此類推)。
3.參加徵文之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報章雜誌、網路發表或公開展示及出版者。
4.嚴禁抄襲,經檢舉屬實者立即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並依照相關法律追究。
5.同一作者得同時參加各組徵文,惟須符合本注意事項第2款之規定,且每組以一篇為限。
6.作品須以電腦列印正體(繁體)中文稿一式五份(12級細明體、A4紙,單面列印。以簡體字寫作者請自行轉換成正體中文列印,格式不符者概不受理),稿末單獨一紙附上真實姓名(發表時可用筆名)、戶籍地址、通訊處、email信箱、聯絡電話及簡歷,資料不足者不予受理。得獎者另須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
7.稿件須在信封上分別註明應徵時報文學獎「短篇小說組」、「散文組」、「新詩組」、「小品文組」、「書簡組」。一律以掛號郵寄「台北市10855萬華區艋舺大道303號/中國時報人間副刊」收。
8.參加徵文之作品,概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9.得獎作品得由主辦單位收輯製作、或授權收輯製作任何出版品,不另支稿費或版稅。
10.得獎獎金均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由主辦單位先行代為扣除應繳稅額後給付。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予隨時修訂並公布。
「全球華文文學星雲獎」是由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為提倡現代文學閱讀與寫作風氣、發掘優秀作家及作品、獎勵在文學方面有卓越貢獻者,所特別設立。凡是海內外從事文學創作者,不限國籍、地域,只要以華(中)文書寫者皆有參選資格。
獎項共分為「貢獻獎」與「創作獎」。「貢獻獎」採主動遴選或接受推薦等方式,在文學上有累積性、超越性成就者,可獲得獎金100萬元,獎座乙座。「創作獎」則又分為「歷史小說」、「報導文學」、「人間佛教散文」三個分類。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截止收件。
由客家委員會主辦、台灣文化產業發展協會承辦的「第四屆桐花文學獎」開始徵件。除新詩、散文、短篇小說及小品文組別外,本屆首創客語新詩組及客語小品文組,凡以「正體中文」(含客語漢字)書寫桐花或客家主題皆可參與,即日起開始收件,102年7月31日止,總獎金高達115萬,最高首獎15萬元,歡迎踴躍投稿!詳細辦法請查詢:http://www.tungliterature.tw/,或致電桐花文學獎徵件小組:02-2351-0116。
鼓勵以文學表現生命力的作者,激勵台灣文學創作。 |
資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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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 | 一.短篇小說獎 | 字數八千至一萬兩千字以內。 首獎一名,獎金五十萬元,獎座一座; 二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座一座; 三獎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一座; 佳作二名,每名獎金四萬元,獎座一座。 |
二.散文獎 | 字數三千字至四千字以內。 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座一座; 二獎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一座; 三獎一名,獎金六萬元,獎座一座; 佳作二名,每名獎金三萬元,獎座一座。 |
三.新詩獎 | 行數從數行到五十行以內皆可。 首獎一名,獎金十五萬元,獎座一座; 二獎一名,獎金八萬元,獎座一座; 三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座一座; 佳作二名,每名獎金二萬元,獎座一座。 |
四.小品文獎 | 字數一千字以內。 選取得獎者十名,每名獎金二萬元,獎座一座。 |
獎項說明 | 一.以上各獎項,類型不拘,自由發揮題材,歡迎參賽者將最有創意的作品投來。 二.獎項從缺或增列佳作,得由評審視作品水準決定。 |
應徵條件 | 一.
| 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形式的媒體發表,包括個人部落格,嚴禁抄襲及代筆,一經發現,取消得獎資格。
| 二. | 以中文寫作應徵。 | 三. | 每個項目以應徵一篇為限。 | 四. | 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同仁及自由時報「自由副刊」同仁不得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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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辦法 | 一. | 手寫稿或中文列印稿(12級字)皆可,參加新詩獎者請在首頁右上角標明行數,參加其他獎項者請在首頁右上角標明字數。 | 二. | 請以一式三份投寄。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 三. | 以另紙書寫本名、戶籍地址、通訊地址、連絡電話、生日、身分證字號、簡歷。資料不符者,不予評選。 | 四. | 來稿一律掛號郵寄「24143台北縣三重市重新路三段十號五樓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獎項,如「應徵短篇小說獎」、「應徵散文獎」、 「應徵新詩獎」、「應徵小品文獎」。應徵多項者,請分別封裝掛號郵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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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日期 | 七月一日起收件。 |
截稿日期 | 八月十日截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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