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環利率上限,銀行變相違約金手續費.
他原本借了100多萬,卻因為將近20%的高循環利率,現在積欠銀行的卡債增加了一倍,變成200多萬.
國內57家信用卡和現金卡業者,循環利率最高上限幾乎都設定在20%左右,而這樣的規定,是依據1929年的標準所訂定,不過當時存款利率13%到14%,利差在6%到7%,現在存款利率降到0.1%到0.2%,利差高達19%以上,相當不合理。消基會建議,應該要降低循環利率上限.
立法院司法和法制委員會初審民法修正草案,有關第205條的約定利率上限,如果依照短期融通利率繼續下跌,以及合理的8%利差空間,目前信用卡循環利率應調降為12%但根據統計,去年3月到12月底,有將近2萬4千名的卡債族向法服基金會請求協助
基金會擔心,就算降低循環利率上限,銀行還是可能變相提高違約金或手續費.法扶基金會建議,政府除了降低利率上限外,對於其他的相關費用,也最好併入討論,對卡債族來說,才有實質的幫助.
立法委員盧秀燕於財委會質詢時,要求財政部應請公股行庫以身作則,帶頭調降雙卡利率。財政部長李述德指出,為配合市場機制,將和金管會、銀行公會協商討論。
盧秀燕指出,除了台灣銀行循環利率上限為10.8%較低之外,包括彰銀、合庫和兆豐銀行等公股行庫的信用卡循環利率上限,幾乎都是20%。她要求財政部應於一個月內改進。
~新聞來源:記者陳曉卿王威雄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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