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5 01:52:36陳愛君

不實發票請款,「二二八先生」賴澤涵判8月

行政院「二二八事件研究小組」總主筆賴澤涵與中央大學副教授謝艾潔,八年前編纂桃園縣志,被控三次以不實聽打發票請款,共申請一百卅萬元經費。新竹地院審理後,依詐欺得利等罪判兩人各八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折算每天九百元新台幣;全案可上訴。

七十二歲的賴澤涵,曾任中央大學客家學院院長、客家研究中心主任及文學院長,在台灣史研究學術地位高;五十六歲的謝艾潔是傑出藝術薪傳獎金獅獎、第一屆民族歌謠獎得主,也是知名聲樂家。

中央大學和謝艾潔昨天表示尊重司法判決。賴澤涵尚未連繫上,不過他三年前針對此案受訪時曾說,所有經費來龍去脈作表格,清清楚楚,沒機密可言,很冤枉,賴還提到,謝艾潔並沒簽約、很無辜,「我知道是針對我來的。」。

玄奘大學主任秘書曾國修說,此案非玄奘向調查單位舉發,是有人分別向市調站與學校檢舉,校方為此曾告賴背信,不過,後來考量他未完成縣志,校內核銷程序亦正常,主動撤回告訴。

兩人的辯護人出庭時強調,預先申請編輯費是沖銷作業,實際上有支付,兩人無詐欺意圖;以發票請款一事,謝艾潔並不知情。

判決書指出,賴澤涵與謝艾潔曾在新竹私立玄奘大學分任教授、副教授,九十三年玄奘大學得標編纂桃園縣志,委託賴、謝擔任總編輯、副總編輯,匯整撰稿、人事及業務費用單據核銷。

賴澤涵與易風格數位快印公司簽署「桃園縣志專案編輯合作委託草約」,事後,請易風格開三張發票共一百卅萬元。

易風格負責人黃雪華說,賴澤涵雖說,等快出書時,會請她編輯、校稿,但公司並未做過編輯工作,賴澤涵說工作雖未開始,因報帳所需,請她先開發票。

賴澤涵向法院說,與易風格訂約時,原希望易風格能編輯、校對,但公司人才不夠,另請人編校,要求易風格開發票、請款是為沖銷作業,他還先墊款,收到請款後已付給編輯,並無詐欺。

謝艾潔稱,在易風格估價單簽名,是應玄奘大學會計作業要求,印章授權工讀生使用「是遭玄奘大學陷害」。

哈佛聽打‧逐字稿陳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