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11 19:21:51小強
無聊
是朋友 ~ 就傳給別人 ! 不是朋友ㄉ , 就罷惹 @@ !! : 死孩子! 你已經被通緝了!! 你的罪行嚴重 !!!! 第①條:對朋友太好 ! 第②條:夠義氣 ! 第③條:心地善良 !! 第④條:純真貼心 !!>0< 【本庭宣判】: 罰你做我一輩子的好友 ! 不准有第2句話 ! 沒得上訴!! 【 退庭 !! 】 ( 傳給你的麻吉們,,讓他們在這時溫馨一下吧!!! 呵呵呵!!) 【有傳回來ㄉ話】 ""表示妳還把我當麻吉"" ...◎ < 10%執著 +10%想念 +10%吃醋 +10%疑心 +10%甜蜜 +10%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