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19 12:36:39得得地

迷失的世代‧魂離的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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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之前有:「十四歲女童家中產子擲嬰落街」;
「天主教神父狎玩男童案」
今天有:「 52歲男教師與11歲女生性行為 」,
在這迷失的世代,無論是男是女、或老或幼,
也在這擠迫但孤伶的都市是迷失了自己,
完全受惑於「那顆不顧後果的好奇心」,
遺忘很多基本的信念和價值觀。

....可能是人的本質太軟弱;
假若是其他人,在相同的困惑中(望不見其他的可能性),
也抵不住越軋的誘惑.......

有時候,只是望見想要的東西,忘記要得到的代價和風險。
或者太著意今天所失,不相信自己原有信念在過去中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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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教師與11歲女生性行為不准保釋
(星島) 01月 19日 星期六 10:52AM

一名小學男教師被控與一名11歲女學生發生性行為,早上在屯門 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指,被告曾四次侵犯女童,包括一次非禮及三次發生性行為,由於擔心被告會騷擾證人,因此反對他保釋。法官認為,案件非常嚴重,控方有強力的證據,因此不准52歲姓趙的小學男教師保釋,案件押後到下月18日,轉介荃灣 法院。案情透露,52歲的被告與11歲的女學生,在一間公寓發生性行為,被荃灣警方一次例行掃黃行動撞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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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與11歲女生性交 52歲教師今提堂
(星島) 01月 19日 星期六 05:30AM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報道)五十二歲已婚男教師,涉嫌帶十一歲女生在荃灣一時鐘別墅開房,被查牌警員撞破,揭發獸行,拘捕帶署扣查,昨晚落案控以「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罪名,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警方要求學校提供涉案男教師過去三年教過的學生名單,追查有否其他學生受害。

警別墅查牌撞破

涉案男子姓趙(五十二歲),已婚及有一子,十一年前開始在荃灣一教會小學教英文科,上學年曾擔任受害女生班主任。

校方稱,該女生是內地新移民,來自單親家庭。去年五月,校方接獲投訴,指趙與該女生表現親密,校方曾分別約見兩人,並向男教師發出勸喻書,覑他謹慎處理師生關係。

本周三,荃灣特別職務隊在區內掃黃,進入眾安街一別墅查牌,發現尾房無人應門,要求職員開房門,發現房內男子神色慌張,女童躺在脇上以被單蓋頭。

每次付女童百元

兩人聲稱是情侶,但經查問證實兩人是師生,因涉及未成年少女,警員遂拘捕男教師,女童則送院檢驗後由女童院看管,由新界南總區虐兒案件調查組接手偵查,懷疑兩人的不倫關係已維持一段時間,每次開房後,男方都給女童一百元。

教統局事後派員協助輔導受影響師生,校長認為,事件對女童及其家人都造成嚴重影響,她深感對不起女童的家人。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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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神父狎玩男童案

【明報專訊】天主教區早前被揭16年前狎玩男童案,前神父劉嘉兒經審訊後罪成判囚4年。現已成年的事主循民事途徑向劉及教區索償逾千萬元,由於劉沒有抗辯,數月前已被法庭裁定要對賠償負責。
教區是否要對事件負責及賠償,案件將於明年7月7日開審,為本港首宗因神職人員性侵犯兒童引起的索償案件。

涉及千萬 劉嘉兒沒抗辯

案件昨在高院預審。代表事主的律師透露,早前已將入稟狀派送往當時仍在赤柱服刑的劉嘉兒手中,但劉一直沒有回應,劉服刑完畢獲釋後,亦沒有聯絡事主的代表律師或採取任何法律程序,法庭在事主一方申請下,今年8月31日裁定劉須對事件負責及賠償。賠償額方面,會在事主與天主教區的訟訴中一併釐定。

審訊預計需時7天。事主及另一證人將會出庭作證,亦會傳召一名精神科醫生。天主教區方面,會傳召兩名證人,包括一名精神科醫生,但強調證人並非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樞機。

教區面臨「轉承責任」

律師梁永鏗說,由於教區當時是劉嘉兒的僱主,劉犯案時正在執行神父的角色,故在「轉承責任」(vicariously liable)的法律原則下,教區或要對神父所做的錯誤及疏忽負責。但梁指教區亦可爭論招聘劉時,未能預計劉會觸犯如此嚴重的法律作為抗辯理據。

至於賠償項目,除一般的身心受傷痛苦賠償、事件引致的收入損失、長期接受精神治療費用等項目外,梁指較特別的是案中涉及對事主的非法及不道德傷害,事主可向兩被告索取懲罰性賠償。

劉嘉兒03年被裁定於1991年在觀塘聖若瑟宿舍內,非禮當時15歲的事主,引誘他作猥褻行為,一度企圖雞姦事主。事主及後往英國讀書,翌年回港度假期間,劉明知事主因事件而精神受困擾,仍再次侵犯事主,事主多年受困,並向教會透露事件,但教會只是停了劉的職務,直至02年警方調查後拘捕劉。事主因事後長期受困,曾入住青山醫院。

【案件編號﹕HCPI901/04】

資料來源:http://hk.news.yahoo.com/071127/12/2kai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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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家中產子 涉擲嬰落街
(星島) 12月 12日 星期三 05:30AM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 報道)元朗上演日劇《十四歲媽媽》的悲情現實版,劇中的女主角勇敢面對困難誕下嬰孩,結局溫馨感人,惟現實中一名十四歲媽媽,卻隱瞞身孕,昨偷偷在家中產下男嬰,涉嫌親手將仍連覑臍帶的初生兒子,從二十四樓住所擲下,無情奪去一條寶貴小生命。警方稍後將涉案女童拘捕,並追尋嬰孩父親。

  一名十四歲女童昨在住所產子後,涉嫌將尚連臍帶的初生兒子擲落街致死,迅即引起社會各界關注。有學者批評時下電影及劇集,將未成年懷孕情節及結局美化,令心智未成熟及性知識貧乏的青少年產生憧憬,間接鼓吹未成年性行為。

  涉嫌擲嬰的女童姓石(十四歲),為家中長女,與父母及一名年約十二歲胞妹,同住朗屏鸷燕屏樓一單位。據悉,女童在區內一所中學就讀中三,由於身材略胖,加上常穿覑外套遮掩腹部,所以即使臨盆在即,仍未被家人和學校察覺懷孕。

  24樓墮下 頭爆手腳骨折

  昨凌晨四時二十分,有途人行經朗屏鸷燕屏樓地下停車場,赫見一具仍然連覑臍帶的初生嬰兒屍體跌在行人路邊,血肉模糊,血舻沾染欄杆,立刻報警求助。救護員趕到現場,證實初生男嬰沒有呼吸和脈膊,手腳骨折,已死去一段時間,由於嬰孩的後腦被削去,懷疑他從高處墮下時曾撞倒一樓簷篷,再反彈墮在地面。

  警方到場先用三角帳篷遮蓋嬰孩屍體,再派員登樓逐戶拍門調查,又在一樓簷篷搜索證物。不久,警員在燕屏樓二十四樓一單位查問時,據悉走出應門的女童面色蒼白,說話無力,令警員起疑,經盤查下,有人始承認剛才在家中誕下男嬰,但仍未說出全部真相。

  為安全起見,警方召喚救護車將該名女童送院檢查,證實並無大礙。警員又將同在屋內的女童父親和胞妹,帶返警署錄取口供,案件交由元朗警區重案組接手。至下午,有人才向警方透露,因產子後受驚把嬰孩擲出街外,警方於是將涉案十四歲女童拘捕。

  警拘女童 追尋嬰孩父親

  元朗署理助理指揮官(刑事)周光宗事後到場了解情況,他表示,目前未尋獲嬰兒的父親,現正展開追查。此外,昨晨九時許,警方鑑證科人員蒐集證物,法醫官奉召進行檢驗,由仵工將男嬰屍體移送殮房。

  女童就讀學校的校長指出,並無收到女同學懷孕報告,該校定期舉辦性教育課程,向學生灌輸正確性知識。教育局則十分關注事件,將派心理專家到有關學校提供輔導。相關新聞另刊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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