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16 10:07:21wongkalong

巴洛克藝術

巴洛克藝術是指(16世紀)後期開始在歐洲流行的一種藝術形式,不僅在繪畫方面,巴洛克藝術代表整個藝術領域,包括音樂、建築、裝飾藝術等。
名稱由來
巴洛克Baroque此字源自西班牙語及葡萄牙語的「有瑕疵的珍珠」(barroco)。作為形容詞,此字有「俗麗凌亂」貶抑之意。歐洲人最初用這個詞指徵「離經叛道」、「不合常規」「嬌柔造作」,它原是18世紀崇尚古典藝術的人們奉獻給17世紀風格的一個帶貶義的稱呼,用以區別17世紀不同與盛期文藝復興的一種藝術.當然今天它已失去了原有的貶義,僅指17世紀風行於歐洲的一種藝術風格.

在歐洲文化史中,「巴洛克」慣指的時間是17世紀以及18世紀上半葉(約1600年 -1750年,但年份並不是絕對的)的藝術風格,特別是建築與音樂。這一時期,上接文藝復興(1452年 -1600年),下接古典、浪漫時期。

歐洲文化「除舊佈新」,在各方面都有重大的改變與成就。資產階級興起,君主政治漸獨立於宗教之外(但民主思想萌芽)。科學在伽里略、牛頓等人的開創下展開。藝術上趨勢是「世俗(非宗教)化」,精力充沛,勇於創新,甚至好大喜功。文藝上的名家如莎士比亞、塞萬提斯;繪畫上有魯本斯,林布蘭特等,影響都極深遠。也在這時期,歐洲向外擴張殖民,漸漸佔據了世界文明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