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19 14:11:37心受

《分享的目的》

《分享的目的》 / 心受

我喜歡與別人分享東西,原因不是我想發揮“博愛”的精神,我沒那麼偉大,也不是因為我覺得“它”的好,所以也希望別人知道“它”的好。以上的這個“它”包括的東西有:食物、一種想法,看法、一本書、一首歌、一部電影、小故事、小秘方、以及某一句個人覺得有趣,有意思的話。如果以上兩個都不是我喜歡與人分享的原因,那麼到底我是為何喜愛與人“分享”呢?

坦白說,我自己也弄不清楚,也覺得沒必要去弄清楚,如果硬是要找一個理由來搪塞的話,那麼我會說:因為我健忘。什麼?理由不成立?那我也沒辦法。因為那是真的。君不見我是個超級健忘的人,從這個房間到另一個房間,就會忘記要拿什麼?說了兩句話,就會忘記上一句說了什麼。如果我不多找幾個人來幫我記錄並在我忘卻時提醒我的話,我的記憶力很有可能會慢慢消退(我指的是舊記憶),而成為一個沒有記憶的空盒子,那就真是人生的一大憾事!

因此,我找了一個保存記憶的好方法──“分享”,偶爾我會突發一些奇怪想法,但是在下一刻,我又會把它忘得精光,所以,如果在我還未忘卻之時,我先與別人分享了這個想法,說不定有一天,在偶爾的交談中,他/她會再次地提起:「咦!你不是說過,你想……嗎?」SEE!這樣,我不就又記起來了嗎?

記得教中學時,有一次,有個學生跑來告訴我:「老師,你送我的鉛筆,我還留著沒有用喔!」我什麼時候送他鉛筆了?我怎麼沒印象了?我當時為什麼送他鉛筆?在我還來不及記起來的時候,學生又說:「是我讀三年級時,在班裡講故事比賽時,您獎給我的。」原來如此!那是三、四年前的事了。有什麼事能比你已忘記,別人還記得更令人感動呢?我可愛的學生,謝謝你讓我覺得,當時給你的獎勵,沒有白給。

有時候,看到有趣的故事,好笑的笑話,感人的歌曲,我會迫不及待再找個人來分享,然後,我會安心把它忘掉,其實是“它”很自然地就會再我腦子裡慢慢地被淡忘掉。直至某一天,我會記起,有這麼一個故事、這麼一個笑話、這麼一首歌,但想起了內容,卻忘記了題目,想起了歌詞,卻記不起歌名,這種時候,我就會想起了當初我曾分享過的那個某某人,問他/她:「你還記不記得上次我跟你說的那個那個……」很慶幸,每次都能找回失落的記憶。所以,偷偷告訴你,“分享”的另一個名字叫──免費記憶儲藏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