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孩子使用拐杖?
如果可以自由行走,誰還要使用拐杖?可是也許沒父母要強迫子女使用拐杖,但是常常做了一些事情,阻礙孩子自己行走。
18 歲前孩子應該有的能力:
1.與別人交談: 不論是問路、提出自己的意見、 不懂的時候尋求幫助...,都是很重要的能力,但是現今多因為父母擔心孩子遇到壞人,故而要求孩子不可和陌生人說話...。其實更多應該是教導孩子“辨別” 的能力,用眼睛觀察、身體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來建立不同人不同關係。
2.找到未來的使命或方向:也許是現在交通工具便利,或是父母也有能力,故而許多孩子難以在求學階段就學會走路抵達目的地,還是難以學會自己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漸漸的可能連18 歲成年之後也不能找到未來的工作、 實習、 甚至讀書的方向。所以即使不是身心障礙者的父母也好似需要像個直升機父母一般時時跟在孩子身邊、處處“ 幫助、帶領、干預”,讓孩子也永遠不懂如何自己計畫並完成自己應盡的義務,當然也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工作,未來的夢想在哪裡。
3.有能力管理自己的工作、功課進度的能力: 正如前面一個能力,如果父母不曾放手讓孩子失敗,孩子怎麼明白明天要交的作業應該一放學就要先寫還是,看了許多電視節目、玩了很久的電玩( 手機)、 拖到臨睡前才寫,哪個是對的。
4.做家事:家是家中每一個人的,如果完全不讓孩子幫忙分擔家事,怎能說不會養成自私自利的孩子。
5.有能力處理人際問題: 孩子的小打小鬧就要讓孩子們自己解決,碰到孩子們的衝突總是由父母出面,或是總覺得是別人家孩子的錯,如此怎能教養出不靠暴力、權力,運用方法、 有智慧解決問題的孩子。
6.有能力應付各樣的事情: 兵來將擋、 水來土掩
7.有能力賺錢、 有能力管理自己錢財的能力
8.勇敢冒險的能力: 從一些新聞例如爬高山只穿個夾腳拖、短衣褲、帶碗泡麵就上山?開著 豪車,卻自撞的新聞...這些都可能是大嬰孩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