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11 16:28:18樂玉兔子
斬桃花前 先找回自己
〈親人36計〉斬桃花前 先找回自己
文/呂政達
她的丈夫到中國發展,有次回來,跟她坦白他已「找到真愛」,要和她離婚。
朋友介紹她去家聽說很靈的公廟,去前她心想只要費用在5萬塊以內做法,斬老公的桃花,她願意做。後來師父跟她說只要5千塊,她還覺得有些賺到,心一橫,錢就花下去了。
命算多了,看出算命師們慣用的說法:「這是今世沒有找到合適的對象,只因你們前生有姻緣。」其中藏著一種邏輯:婚姻要幸福美滿,必須找到對的對象。
但是,妳怎麼能保證,當初妳精挑細選,找到這個「合適對象」,過幾年後就不會變調?對方不會一成不變,對妳的感覺也在變,就像她的丈夫結婚多年後又宣稱「找到真愛」。
心理學家克莉絲亭‧沒妳渴(Christine Meineeke)寫過一本書就叫《大家都嫁錯郎娶錯妻》,當初,熱戀時的神經化學作用,會讓我們高估對方與我的「速配度」,等到從9個月到4年間的熱戀期消退,「他(她)是不是對的人」就會成為心情的新焦點,挫折和失望接著浮然躍出。幽怨感覺:「我怎麼會糊塗到跟這個人結婚?」
有行動力的便出發找外遇對象,立刻覺得找到真愛,那是另一個「對的人神話」。留在婚姻裡的,覺得自己的婚姻糟透了,自己是條可憐蟲,或要求對方改變,塞進妳原來設定的「對的人」模子,然後引發更激烈的衝突。
其實,依賴婚姻對象來決定妳的婚姻、生活品質,就像把生命的遙控器丟給別人,讓別人替妳決定命運。婚姻的滿意度,其實是該「自我負責」的,放棄有個完美對象為妳打造的神話,妳的快樂或不快樂,期待和情緒反應,都要自己來決定。
她後來想通了這點,和那個男人說,願意把「大老婆權限」讓出一年,讓那個女人搬回家,她說:「如果一年後,還覺得她是你的真愛,我願意離婚。」
幾個月後,聽說那個女人有點抓狂了,婚姻原來不是她想的那般簡單。而她嘗到單身生活滋味後,卻認真考慮還要不要這個婚姻。
【獻計】
我常在某間福德廟前看見年輕女子虔拜求籤,我不好去問她們求什麼,是不是想挽回某個男人驛動的心?我又聽說,在這些籤詩裡,「勸合不勸離」是原則。
然而,若求姻緣、速配或家庭,籤上應寫上:「不是沒遇到良人,而是妳要為自己的心情做主。」對不起,沒押韻,不過說出實話,是土地公的責任。
上文轉引自自由時報電子報2 0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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