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06 12:30:11

bother me

起床了,但是乖乖,大家還是別來吵我。

原本我可以更早起床的,九點五十、十點或者十點半,但是我有意無意的錯過了。課是晚上六點開始,而且我找不到讓早起的理由,早起的我只能(會)吃早餐、看電子報、看相簿、看新聞台,然後呢(看書已經成為睡前的功課了)?沒有了,這些理由誘使不了我起床。於是我睡到十二點整才起床,多睡了兩個小時多做了許多零碎夢。

這般清閒日子過多了,我已不是我喜歡的我了。who can bother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