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08 12:28:04My wings

有了新一套理念 – 何謂相信。

我們應該對信念有一份執著,即是忠於自己相信的宗教或是忠於一份認爲對的原則。

 

記憶中哥何時相信基督教,應該在他與女友一起,或許他們以前經常一起上教會做禮拜。

 

因爲我跟哥今個星期日一齊工作,外出到銅鑼灣維園,工作了整天,然後回家,成績比上次差了,但我沒有失望,因爲我期待下次應該會做得更好。回家途中,我叫他相信我,到六月中的時候就是適當的時候,因爲這是我用塔羅牌占卜得來的結果。結果,我被他問了好幾次“你知道什麼叫占卜嗎?”然後,他再問我“你知道這是跟鬼接觸?”我說我知道。他再跟說一大論有關很久以前他所經歷的不尋常的體驗blablablabla...。我沒有很認真的聽,我顯得有點疲倦,只有在聆聽(因爲在地鐵跟他大聲講理論,實在有點失禮,我總有點覺得他在自豪以爲自己佔了上風。)

 

你知道爲什麼以前住在美孚的時候,家裡攞放了不同的神佛像,還有不明白爲何人會將歷史人物關公都要敬拜,他只是一個亡魂,不應該拜等.....一大堆的理論。然後我續說,或許他有修行,所以成了佛﹗然後他再問,問了兩次,什麼叫佛﹖這種口肳,我總覺得他很敏感,他這副德性就在告訴他的信念是永遠無法容納其他宗教,非我種類者,就是敵人﹗

 

他續說“你以爲我沒有讀過佛教的書嗎﹖就連釋迦牟尼佛都沒有說過”輪迴“這句說話,”輪迴“其實是後人編造得來的。我現在知道什麼叫”輪迴“,因爲人不相信上帝,上不了天堂,所以一次又一次”輪迴“。相信佛教根本找不到人生的出路”。

 

我更不想跟他說任何說話,而我亦不是再維護或要擁戴任何宗教,我是以一個中立的態度去考慮,所得出來的結論,因爲我終於終於知道,人爲何會相信宗教,簡單的理論,如果一個年青有爲,發奮上進的人(當然他不理解佛教的教義),如果叫他成爲出家人,要他放棄現在擁有的東西,捨棄七情六慾,你認爲他做到嗎??又假設,如果不用出家,只是拿著一本佛書去看,你認爲他看得出佛教的本意嗎??

 

以上是我的一套實驗思想,我的真正看法是,哥選擇相信基督教,並不是不相信佛教,而是未能明白當中的本意。(我一直都在堅持的一套理論—我並不是不相信宗教,我相信宗教是我相信宗教是以教義爲先,並不是倚傍著某一個人,我不認爲需要歌頌每位神,而是我從祂身上學會的運用在人世間,我相信這才是有條件成爲眾神所接納的或是所認同能夠上天堂或是去西方極樂世界的人,所以佛教並不是宗教,而是一套做人的道理。之所以會將宗教的名字加諸在不同的宗教上,其實都是爲了區別,維護自己宗教擁有的特色,更可以鞏固及形成一定的勢力)話說回頭,我說我終於明白他爲何要選擇基督教,因爲這是又一套現代人所加諸上去的理論,以上的實驗思想,其實已經有了它的答案——因爲這是符合他們人生觀的理論條件。因爲他們不想失去,不想捨棄現有的一切,簡單點說,就好像有人認同他們的一套想法,有人讓他們在寂寞中有所倚靠。例如﹕如果我不想跟a成爲朋友,而b又不想跟a做朋友,那我和b就有共同的觀點,所以很容易一拍即合﹗又例如﹕佛教主要吃齋的,因爲認爲人不應該殺生,但很多人其實很難做到只吃齋,爲了滿足食慾,所以這個理論不符合他們所要求及所想要的。

 

所以爲何基督教大多是年青的一輩所相信的宗教,因爲他們引用的觀點,以及傳導的方法是切合他們的口味。然言宗教本身的真實歷史背景是其次,這是他們去選擇相信宗教其次重視的原因。我曾經給一位在吃東西的女孩走過來問,“你知道什麼叫地獄嗎?”我沒有理會她。但我在想,“爲何一個虔誠的基督徒去傳導,會以這樣的問題作爲開始﹖“,我深深的感受到,基督教傳導所用的方法就像在利誘我,我問自己,我爲何要因爲害怕入地獄而要相信基督,這個並不是所我堅持相信的教義,而且有點背道而馳。神之所以令人敬畏,並不是使人生畏害怕迫使去服從神,而是祂所做的行爲,祂所付出的愛,祂所說的道理能令人向善,才得以服眾。所以我一直覺得現代人傳導,是用了傳銷的錯誤手法,有利可途的是吸引年青人的賣點,完完全全扭曲了宗教存在的意義。

 

年青人力求上進,但生活並不是每個人如意稱心,相信宗教能令他們內心有所慰藉,即使自己一個人,也有神與我同在的感覺,所以哥說”佛教並不能令人生找到出路﹗“。因爲他們捨不得不執著現在擁有的。但我其實以我所知,佛教的教義,並不是一定要我們在人世間無慾無求,而是要我們更積極地工作,然後再盡我們能力去幫助別人,不求回報地付出。放棄執著—是不執著失去的,不執著別人過錯的,不執著幫助過的及所付出的,不用說不用提(例如﹕如果我們經常在別人提出做過的好事而獲得別人讚頌,這已經是執著的行爲),才是一切是出自真心﹗

 

總括來說,要忠於信念及宗教,我個人認爲並不需要刻意學習其他宗教的歷史(指最終目的),去找出不同意的觀點或是他們質疑的歷史的真實性,然後去挑出其他宗教的錯誤來作出抨擊,這樣令他們所相信的宗教更有可信性。我覺得人應該有責任去辨別是與非,但是宗教本是應該被敬仰,不應互相踐踏,既然認爲自己是屬於某個教,又何必要侵犯其他呢﹗我所指的並不是挑出基督教有什麼不對或是不可信,(其實我絶對相信所有神的存在),我要引伸並帶出的而是現在的人的行爲是令我覺得他們是失了德。我們做人可以容納不同信仰的朋友,基督教的聖徒卻不能接觸及參與涉及其他宗教的事與物,這個觀點是否很自相矛盾嗎??當然佛教徒都不會(沒有不能的規則)參與基督教的朝拜,讀聖經等等,但我想講的是,既然是心有所屬,而且確定地肯定他是虔誠的話,有何須介懷接觸及參與。一切由心出發,而行爲及意義向善的話,我相信神並不會介意,如果出發點是爲了反對某個宗教而拒絶參與(爲反對而反對),那就是執著,而且遺背向善的教義。

 

教義並不是代表著一種意義,更何況做人的道理是學海無涯,我不明白爲何一兩項懷疑,就要完全否決其他宗教的存在。“相信”這一詞就是認爲是對的,然後去堅持,成爲自己的信念。“相信”是不用找藉口去令自己信服,因爲這一切是自然,不用去強逼都可以做到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