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17 18:59:15招募專員

志願役士兵甄選條件

一、對象:凡具中華民國國籍,志願服務軍旅,具備下列資格者,得參加甄選。

(一)未役社會青年、常備役體位已服補充兵役或替代役人員,18歲至25(自民國7311日以後至民國801231日以前出生者)。

(二)退伍未逾5(計算至當梯次報名截止日)之常備兵後備役(不含後備役軍、士官),且年齡在26以下(民國7211日以後出生者)。

(三)在營常備兵年齡在25歲以下(自民國7311日以後出生者)經中校以上編階主官考核推薦者。

二、學歷:高中(職)含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教育部認可之同等學力如附表1

 三、體格標準:

 

(一)男性:

 

1、體格須達常備役體位。

 

2、役齡男子完成徵兵體檢符合常備役體位者,得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體位證明;尚未完成徵兵體檢或體檢結果無法於核發准考證前提供者,得至附表2指定醫院實施自費體檢(新台幣1,200元),先行取得合格體檢表。

 

3、徵兵體檢判定未達常備役體位者,發現後一律取消資格或退訓,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不得異議。

 

4、未達役齡男子、常備役體位已服補充兵役或替代役人員及常備兵後備役人員:需至附表2指定醫院實施自費體檢(新台幣1,200元)後,並取得合格體檢表。

 

5、常備役體位已服補充兵役或替代役人員除檢具合格自費體檢表外,另須檢具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徵兵體檢符合常備役體位之證明。

 

(二)女性:

 

1、一律至附表2指定醫院實施自費體檢(新台幣1,200元)後,並取得合格體檢表。

 

2、身高:155公分 至185公分 。

 

3、體格指標值(BMI):1726 

問題1.「專業志願士兵暨儲備士官」如何報名?需繳交哪些證件、資料?
一、

未役社會青年及後備役人員一律採通信報名方式辦理,所須繳交之資料如下表(如有變更以當年度簡章為準):
1、(一)報名表。
(二)最近3個月內拍攝之2吋黑白或彩色相片1式2張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四)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影本1份
(五)中華民國技術士證照影本1份(無證照者免附)。
(六)汽車駕照影本1份(無駕照者免附)。
(七)體檢(位)、其他證明文件。
1、未役社會青年:「體位判定結果通知書」或年度內合格體檢表。
2、常備兵後備役:年度內合格體檢表、退伍令影印本1份。
(八)貼足32元郵票標準回郵信封2個。

二、 在營及新訓人員向所屬單位主官或人事官辦理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