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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瘦了。
整整五公斤,也好,這陣子我肥的不像話。
頭髮想在這個月領錢的時候去洗直,捲捲的好難整理。
煙抽回了七星中淡,當喜兒的味道留在鼻梢,將那酸楚已漸漸沖釋。
我,想打通電話給你們。
翻轉著裡面有陀螺儀的手機,一正又一反,做大夜班很累人,總想找人聊天。
同是詢問著我為什麼不像其他人一樣打著手機,消磨一點時間,或者可以開心地跟朋友哈哈大笑。
我回答:「不知道要打給誰。」
吳政銘要結婚了。
對象不是那個劈腿對象,而是又劈了劈腿對象的一個交往不到半年的女孩。
我對那女孩的唯一印象是,她穿著一雙我一直很想買的黃色高跟鞋。
後來,我決定買粉紅色的。
聯電的工作不太困難,但是莫名奇妙會衝上來一股莫須有的壓力。
那天,我看見了一個穿著假伯肯,頭髮燙了玉米鬚,身高一百六出頭,體重大概五十幾公斤,那背影真的很像妳,他穿著綠色的薄外套,穿著一條不知道什麼牌子的牛仔褲,還有,假伯肯。
我匆忙地追了過去,在樓梯間,我叫他「綠豆」。
那瞬間我嘗試著擠出一句該說的話,到底是好久不見,還是妳怎麼會在這?
他緩緩地回到身來:「我不是綠豆。」
幹,那幹嘛轉頭!
我尷尬地對他一笑,假裝拿起電話裝沒事。
正面的他,眼睛瞇的像是一條線一樣,你的眼睛沒這麼小。
接著,那是抽菸的時候,我的背後,傳來了很開朗的笑聲。
夾雜著「速阿速阿」的台南國語,那親切地就像是阿鳳一樣。
我細細地聽著他說,之前他在高雄讀書,然後那個笑聲又將我吸引過去。
我猛然地轉頭看著他。
他談笑風生之中,僵著臉看著我。
他是個長頭髮的女生,腰圍至少有四十五。
阿鳳,抱歉,我誤會了。
這段日子不斷地流鼻血,可能是做大夜所以火氣太大。
被罵「白痴」的日子很不好熬。
在家裡看著時間慢慢轉往晚上七點的時候,會越哭越大聲,但還是很巴結地拿著背包穿上羽絨外套。
休息時間很快樂,但是卻很孤單。
公司餐廳的奶茶很好喝,湯卻還好。
很愛在網路上面購物,很懶的出門。
很期待放假的時候。
卻發現這個城市的各種方向,都不曉得如何前往。
假使這樣不快樂,到底要怎樣才會快樂?
如果不安於現狀,永遠都得不到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