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22 19:26:29路顥風我好想你

要是我們還在一起的話

Andy要是今天〈11月21日〉我們兩個還在一起的話,
今天是我們交往兩週年紀念日,
雖然我們已經分手了,
中間發生很多事,
你給我的痛,
你給我的傷,
我都記得,
也忘不了。

我以前嚐試要忘記你,
可是忘不了,
我不後悔和你交往,
我也不會怨恨你跟我分手,
因為我愛你,
你給過我很幸福的日子。
希望你會找到你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