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戲拖棚的「召妓風暴」幕後( 31/ 07/ 2010 綠色短評 )
歹戲拖棚的「召妓風暴」幕後
連番被 NCC 駁回「壹電視執照」申請的壹傳媒,老闆黎智英再也顧不了台灣當局之「高門檻」阻撓,逕行宣布從七月卅日正式透過網路試播!免得招兵買馬到位的數百人投閒置散、以及每月近億元開銷像似「燒鈔票」。因此,這位跨海來台創辦「壹週刊」及「蘋果日報」的港商,在啟動電子媒體板塊的「壹電視」前置作業時,便是運用手中傳媒王牌,先於七月下旬連續揭載所謂的「陳致中召妓風暴」,希望朝野側目以待之餘,能在網路電視試播點閱率拔得頭籌。
悉知,黎智英並非新聞科班的報人出身,他是一個道道地地的「唯利是圖」、甚且可以形容成「無商不奸」之商賈,所以,當其籌擘電子媒體時,便會高薪敦聘金溥聰操盤,安排這位馬英九心腹接受「蘋果日報」獨家專訪,使得「壹電視」還未開播便已轟動武林,連帶得也讓報紙銷售大增,這便是他過人的聰明絕頂之處!不過,金溥聰畢竟是大眾傳播學者,對於新聞理論與實務拿捏有其堅持,因此,在礙難苟同黎智英與眾不同招數後,毅然決然掛冠求去,更是凸顯「壹傳媒」的狗仔文化,可能是會滿足市井小民窺伺慾,但卻難以登上大雅之堂,甚或根本禁不起時間與真相檢驗。
以這次「壹週刊」掀騰的「召妓風暴」為例,該刊只根據應召女郎 Nicole 的片面之詞,便在毫無第一手證據或其餘足以間接佐證情況下,便斷然咬定「召妓男」身分,隨後,在陳致中提告並展示手機通聯記錄後,「壹週刊」祭出所謂的「十六通電話錄音曝光」,刻意在封面上用後製作方式標出「二月二十五日開車到九如路鄭新助服務處」、以及用「動新聞」模式設計完稿同一時間的應召站業者與召妓男「通話」譯文,直指聲音即為陳致中!殊不料,鄭新助跳出來指出陳致中來訪之日期為二月二十六日,於是拆穿了時間不對的虛擬假象。
然而,弔詭的是「壹週刊」並未針對鄭新助更正有所回應,事實上,只要簡單秀出狗仔照片的數位檔案,便可一清二楚看到攝影時之正確日期、以及幾點幾分幾秒!堪稱是舉手之勞而已;孰料「壹週刊」卻視而不見、相應不理,箇中虛實也就難以自圓其說矣!至於該刊危言聳聽的「秘密電話錄音曝光」一節,也是甚難證實其真假,因為,坊間通訊器材或電腦公司都有「八段式變音器」公開銷售,只要數百元便能唾手可得,此所以法院在司法審理過程中,根本不承認錄音或其譯文為證據之所由。
上述現代科技發達下的數位化產品或基本常識,諒「壹週刊」或社會大眾都知之甚詳,特別是比照該刊過去在跟拍林百里以休旅車攜女到北投洗溫泉,狗仔隊的攝影記者是在紅綠燈停車時,直接衝到林百里車前狂拍;抑或立委吳育昇之緋聞事件中,從孫仲瑜在停車場或被載往「薇閣」也是全程攝影,藉此以昭公信,何以獨獨陳致中之「召妓風暴」是欠缺第一手畫面或「只聞其聲不見其影」?特別是跟蹤長達半年之久,怎麼居然還會不明不白!
所以,「壹週刊」的急就章或喝稀泥式處理,若非想要轉移朝野關注 ECFA議題 或苗栗大埔事件,便是企圖為登場的「壹電視」造勢,兩者皆不足取,除了瞧不起台灣閱聽人水準,恐怕也可能會有搬磚砸腳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