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1 年度養成班甄試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1 年度養成班甄試:
壹、報名日期:101 年2 月7 日至101 年2 月16 日。考試日期:101 年4 月15 日。
貳、班別及名額:
一、 配電線路維護養成班 104 名(1.共同科目:國文、英文2.專業科目A物理B基本電學)
二、 配電線路施工技術養成班 60 名(1.共同科目:國文、英文2.專業科目A物理B基本電學)
三、 輸電線路維護養成班 17 名(1.共同科目:國文、英文2.專業科目A輸配電學B基本電學)
四、 變電設備維護養成班 18 名(1.共同科目:國文、英文2.專業科目A輸配電學B基本電學)
五、 電機運轉維護養成班 33 名(1.共同科目:國文、英文2.專業科目A電工機械B基本電學)
六、 電機維護養成班 9 名(1.共同科目:國文、英文2.專業科目A電工機械B基本電學)
七、 儀電運轉維護養成班 10 名(1.共同科目:國文、英文2.專業科目A電子學B基本電學)
八、 機械運轉維護養成班 38 名(1.共同科目:國文、英文2.專業科目A物理B機械原理)
九、 機械維護養成班 16 名(1.共同科目:國文、英文2.專業科目A物理B機械原理)
十、 起重技術養成班 8 名(1.共同科目:國文、英文2.專業科目A物理B機械及起重常識)
十一、 電銲技術養成班 12 名(1.共同科目:國文、英文2.專業科目A物理B機械及電銲常識)
十二、 化學工程養成班 7 名(1.共同科目國文、英文2.專業科目A環境科學概論、B化學)
十三、 土木工程養成班 23 名(1.共同科目:國文、英文2.專業科目A工程力學概要B測量、土木、建築工程概要)
十四、 綜合業務養成班 60 名(1.共同科目:國文、英文2.專業科目A經濟學概要、法律常識
B企業管理概論)
以上共計415 名
參、報名資格: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性別:不拘。
三、年齡:不限(惟已屆65 歲強制退休年齡者不予培訓進用)。
四、學歷:
(一)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職)畢業。高中(職)補習學校結業並經資格考試及格、
士官學校結業比敘高中、高級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
試及格、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肄業或二專以上學校肄業,或具有大專畢業以
上學歷均准予報考。
【註:本項甄試之學歷資格係高中(職)畢業人員,如經甄試錄取,不得以具有
大專以上學歷或其他考試及格之資格為由,要求變更身分或提高僱用等級。】
(二) 應屆畢業生報考本甄試,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暫准報名,惟於複試時
須繳驗畢業證書,始合於報名資格規定。
肆、初(筆)試及複試:
一、初(筆)試:
(一)日期:101 年4 月15 日(星期日)
試場分設台北、台中、高雄、花蓮四個考區。
(二)加計總分:
1.原住民族或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人員,其初(筆)試總分另予加計15%
後列計;同時具有上述二種身分者,仍以一種身分加計。
2.報考有證照加分班別者,如持有指定之證照,依各該班別說明加計筆試總分。
二、複試:
(一)查驗證件(各班別)
(二) 體能測驗及現場測試(各班別):
受測項目詳如下表,任何一個項目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報考前請注意各班
別所規定之體能測驗與現場測試項目審慎選擇。
伍、訓練及僱用:
一、訓練:
(一)訓練期間:課程及實習訓練,以及工作訓練期間合計1 年。
(二)訓練期間待遇:課程及實習訓練期間,每月支給生活津貼20,000 元。工作訓
練期間比照評價5 等1 級支給待遇(目前為月支27,040 元)。
二、僱用與待遇:
正式僱用後按規定支給評價6 等1 級薪給(目前為月支30,420 元)。
備註:以上各項資訊均以甄試簡章公告內容為準。
◎ 101年養成班甄試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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